之前問問題時有板友留言
推 sleepgod0602: 一起變換的同前後車的關係..你沒變對方變才有"直行" 09/28 21:04
→ sleepgod0602: 先變好先贏那聯結車一輩子都不用換車道了 09/28 21:05
推 zzzyyan: 你都看到他跟你打同一邊 卻沒保持安全距離 09/28 21:50
推 zzzyyan: 就算你有先完成 撞到一樣有肇責 09/28 21:51
被法院推翻了 後車完全沒事 並且聯結車真的一輩子都不用換車道了
經過法院認證
先切完先算數
以後連結車可以不用變換車道了
之前因為前後車同一時間做變換車道
後車先完成
所以後車為直行車
我是前車 被後車加速碰撞
報警之後 過一個月反而是我被開未讓後方直行車肇事
之後我去行政訴訟
經過言詞辯論後
今天法院寄判決給我
法院認證 後方因為先切進全部車道 而我還沒全部進
我應該要注意後方直行車 我應該要注意後方車輛動態
至於後方車輛有沒有不顧前車動態這次判決不討論
就算前車比後車早好幾秒打了方向燈 就算前車跟後車幾乎同一時間變換車道
只要後車先變完 前車還沒變完成 碰撞那就是前車的錯
而且我也不知道怎麼在去請警察開後車的罰單
也就是後車已經全身而退
而我因為跟後車幾乎同一秒變換車道 變比較慢 後車橫衝直撞的
後車勝訴 開我罰單的警察局勝訴
感覺非常悲哀
※ 引述《M1006 (M1006)》之銘言:
: 同車道
: 雙方均同時做變換車道的動作
: 後車比較快 先完成變換車道
: 而前車還有一部分沒完全變換完
: 這情況後車的路權是否變成直行車 可以主張比前車更大的路權嗎?
: 先完成的先算數嗎 謝謝
: ※ 引述《ikei (ikei)》之銘言:
: : 剛剛開著公司車在高速公路上
: : 總共4線道我要從外二切到內二
: : 打了方向燈後看了內二枚車我就切過去了
: : 有稍微喵到我正後方同車道的車也打左燈要切
: : 切換車道完成後我就一直被閃燈+喇吧
: : 最後還換遠光燈照我
: : 在我的觀念中同車道算同時變換車道
: : 明顯是後方要注意前方車輛動態沒有閃燈要前方車輛讓他先切的道理吧?
: : 有錯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