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12月16號晚上在國道一號要接國道二道51KM附近(有開過的版友就會知道那車流量非常多
),當時情況是前面車流已經塞住,我看前方車子已經停止,我的車也隨減低速度到趨近
於停止(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才停沒到一秒,後方車子即追撞上來,變成
後車(追撞)>我方車>前車(推撞)
發生當下,當然是先報警,隨後也都拉車去五楊分隊去做筆錄,當下後車肇事者也承認是
他的錯,願意全面賠償我和最前車的車輛損害,做完筆錄後,後續警察也說不介入民事賠
償,叫我們後面自己聯絡,所以當晚就拉自己的車回去。
隔天馬上請我的保養廠進行估價,我好讓對方有個底,再隔一天最後估出來約9w9,我打
給對方請他來桃園一趟,面對面解決事情,卻東拖西拖說要先把自己的車拉到保養廠,他
老婆要去看病(後續都他老婆出面跟我電聯,都是我打過去),沒車不能來,也不知道怎
麼來(對方林口),到昨晚說下禮拜會跟我聯絡,我女友今天下午打電話過去跟他老婆談
,說約個時間大家一起出來解決事件,講到後面自己理虧說不然告她就掛電話了,後面手
機就關機……
懇請有沒有有經驗的版友要怎麼處理這種人啊?
P.S 手機排版不順,請見諒!
備註一點……三台車都只有強制險,哀……才剛退意外險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