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晚
要停車的時候
後輪拱擦到停在路旁的MARCH左前保桿
都掉了一點漆
應該是沒有裂痕
遇到這種情況是該叫警察來 比較好嗎??
昨晚當下只留了一張聯絡的紙條
有相關處理經驗能分享嘛
謝謝
建議是請警察來現場拍照,不然他們應該可以說你們肇事逃逸。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1-01 08:22:003F正確,但是1F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作者: eric77 (感恩) 2015-01-01 08:30:00
1F是保險公司的說法,3F所提是刑法肇逃罪,傷人才成立犯罪
作者:
eddy13 (eddy)
2015-01-01 08:52:00肇逃又不是只有刑法那一種,3F、4F是錯的,不要哪天自己被被吊扣其駕駛執照才來討拍。
作者:
rush007 (Buzzer-Beater)
2015-01-01 09:13:00樓上 倒是想問是哪一條?
作者: camle1211 (勇士三巨投~解散!!) 2015-01-01 09:20:00
發生交通事故未依規定處置
作者:
eddy13 (eddy)
2015-01-01 09:20:00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作者:
iten (.......)
2015-01-01 09:46:00聽過警廣國道警察解釋肇逃並不是三樓那樣喔
原po也沒有不處置 他有留下聯絡方式 或許可以再自己拍照佐證 免得遇到非人
留個字條 拍照存證 就不用擔心肇逃了這單純民事事件找警察也沒什麼用
作者: Bigheadyao (跟著愛心走!!) 2015-01-01 10:56:00
停在學校裡被同事撞凹,結果我幾天後才發現,找不到人
作者:
EGG1225 (鐵蛋.....)
2015-01-01 11:07:00十樓正確 另外找警察才是正確的!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5-01-01 11:49:00
留個紙條,寫個對不起,我擦撞了你的車,再離開,這是基本禮貌
作者:
a277168 (Black)
2015-01-01 12:11:00當下留字條沒報警不會肇逃 但會被開單 同事剛停路邊被擦撞 但開的條名忘了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5-01-02 01:13:00有人受傷=刑法肇逃,沒人受傷的肇逃=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