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5-01-06 21:14:10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vbs/20150105/index-14204591650187639002.html
為了爭奪停車位,竟在馬路上演全武行。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昨天下午在蘆洲長榮路上
發現一個空的停車格,打算把車停進去時,突然有人拍打他的車窗,說這是他們的位子,
吳姓男子不甘示弱按喇叭,沒想到對方竟撂人拿球棒打人,他嚇得開車逃命,過程中不小
心輾過一人,最後被依殺人未遂送辦。
大馬路上,四名男子包圍黑色轎車,窮追猛打,企圖敲破前座車窗,有人腳踢車門,情緒
激動,車內駕駛一人,勢單力薄不敢下車,眼看車外男子企圖趴在引擎蓋上擋車,駕駛只
好踩油門趕緊逃離,衝突怎麼爆發的,全是為了爭奪停車位!
新北市延平派出所所長吳杰坤:「與吳姓嫌犯因搶停車格發生拉扯,吳姓男子憤而駕車衝
撞,擋在車前的4人,造成3人受傷。」
4日下午1點多,陳姓男子到蘆洲月子中心探望孫子,家人看到路旁有停車格,趕緊下車佔
位,但吳姓男子同時也看到停車位,按了喇趴,想不到竟因此引發對方不滿,雙方甚至在
大馬路上,互相追逐了6百多公尺,直到其中一方超車擋在路中間下車理論。
員警:「這一個衝下來,到這邊跌倒,然後就把他輾過去。」
吳姓男子被擋在路中間動彈不得,眼看對方一票人拿球棒敲破車窗,他也發狠開車輾人,
造成對方骨盆破裂,為了爭奪停車位,吳姓男子遭警方依殺人未遂送辦,兩敗俱傷!
作者:
terry66 (999)
2015-01-06 21:16:00無言,不然在那被打死嗎? 鬼島
作者:
kbhiter (唷阿阿)
2015-01-06 21:28:00祭止兀表示:..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5-01-06 21:35:00哈哈哈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5-01-06 21:37:00科科 拿球棒的沒事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5-01-06 21:38:00都被圍住了 還被用球棒攻擊 停車不動豈不是自殺 這算自衛吧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06 21:46:00但是作勢打警察 警察還擊 警察還是不會被告唷 這就是台灣
作者:
sai1268 (....)
2015-01-06 21:47:00被圍成這樣難道要被打死?
作者:
gsxr600 (魯蛇600)
2015-01-06 21:47:00作者:
qkla (努力阿)
2015-01-06 22:01:00我覺得應該是拿棍棒的判殺人未遂,臺灣警察腦袋有問題?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5-01-06 22:04:00明明有問題的是拿棍棒的四人 攔車又帶工具下車 有腦的都會跑被撞也是活該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1-06 22:16:00不然要等著被棒子敲破車窗,拖出來打嗎?
作者: cd0723 (kira) 2015-01-06 22:31:00
在美國拿了球棒就等著被開槍打成蜂窩了...反觀台灣...
作者: cd0723 (kira) 2015-01-06 22:33:00
應該要判 先拿棍棒(先動手)的殺人未遂才對...
作者:
Random (隨機)
2015-01-06 22:52:00三蘆不意外
作者:
Expend (DEITY)
2015-01-06 23:06:00鬼島不意外
作者:
Hua0722 (引æ¸æ®ºè±¡å¶)
2015-01-06 23:20:00難不成要等著被打死嗎?警察腦殘喔?
作者: royshih0418 (Small M) 2015-01-06 23:29:00
這新聞告訴我們 被圍毆了就要乖乖下車受死 不然會被警察抓
送辦是一回事、起不起訴是另一回事被碾的要告,警察就一定得辦
作者: yulun1984 (郭寶) 2015-01-07 00:17:00
白癡以為檔車沒人敢輾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5-01-07 00:29:00遇到惡煞攔車就撞下去,寧願上法院也不要上醫院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1-07 04:01:00這不太能跟美國類比吧 美國是"一群"上百人的飆車族台灣是4個手持棍棒 你說哪一個比較會有立即危險然後 發生地點一個在HY 一個在人來人往 隨時會有正義警察/人士出現的市區 今天如果發生在人少的工業區/路段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01-07 07:47:00之前就說潛規則大家要遵守國產讓進口 並協助指揮停車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ps.兩台都國產就比油耗
作者:
accin (acc)
2015-01-07 08:45:00我覺得應該要比輪圈大小+排氣管數量 (誤)
蘋果:陳姓男子沒爭到車位就沒吵架,是吳姓男子停好車還來嗆聲要單挑,陳姓男子的親人出來,有人踢吳姓車門就此開幹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5-01-07 10:08:00某樓沒看過新聞嗎 人山人海的信義區夜店門口 隨手拿的紅龍柱 一個警察就活活被K死 什麼不會有危險 四個人拿球棒隨便也K死人 鬧區群眾看圍毆沒人敢上前 武俠小說看太多警察隨時見到? 你當市區只有一條街嗎 整個城市是很大的
作者:
BigBaBu (很ㄐㄅ嗎?)
2015-01-07 10:44:00新北市延平派出所所長說的話根本智障
作者:
lancesan (lancesan)
2015-01-07 12:12:00調查而已,一堆人就高潮了…不用殺未來調查警察就是失職。
作者:
Hua0722 (引æ¸æ®ºè±¡å¶)
2015-01-07 12:55:00我看乾脆比梯數好了,駕照拿出來看誰先考的誰先停不要說正義人士啦,你路上看到四個垃圾拿棍棒砸車,敢上前阻止嗎,換做我也只敢報警,我怕被打啊...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01-07 12:57:00真的 踢數相同比考試成績 總比打架好 快立法吧鹿鼎記金頂門武師比武就是拿算盤數頭髮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1-07 13:12:00台灣法官只會死讀書
作者:
zxlar (夢無限大)
2015-01-08 00:32:00球棒、甩棍....也不是什麼好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