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85958557 (爆哥)》之銘言:
: 去年剛開車的時候
: 交流道我都很遵守速限
: 40我就40
: 50我就50
: 但是被閃幾次大燈之後
: 我問過一些開車的人
: 他們都認為交流道通常都不太會有相機
: 要大膽的踩油門
: 說真的
: 是人不守法還是法本不該守
: 平常走在平面也是
: 一堆車習慣走在左轉道
: 沒事就給你插回來
: 好像他趕時間我們不趕一樣
: 走平面慢車道50
: 照樣被後面閃大燈的也是
: 拜託
: 旁邊有快車道內...
以交流道而言,基本上,只要是在我視線距離內有其它車輛者,
如果知道限速的,我一定會保持在限制以下,
道理其實也很簡單,因為如果不小心和別人發生擦撞,
第一條就是要先看自己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
其實,超速的效益並沒有很大,用簡單算術來舉例,
限速100開110,每小時也才快五分鐘而已,
這五分鐘的時差,路上隨便一台龜車,就可以抵消了。
平常有在注意導航的「到達目的地之剩餘時間」的變化,應該就會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