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poallan ()》之銘言:
: 交通會報一開始先由停管處長張哲揚報告北市10大違停熱點,其中,位於大安區復興
: 南路一段158號連2個月高居第1,張哲揚指出,應該是該處常有車輛違停,附近居民
: 又常常檢舉,才讓數字高居不下;對於10大違停熱點,張哲揚說,停管處會進行會勘
: ,考慮是否將紅線開放變黃線,或設立導引牌讓民眾繞去附近停車場。
: 因此,目標應該是讓民眾不犯規,所以這數字表面上看起來很驕傲,北市的警察最會
: 抓違規,讓市府收入很多,更重要的是,如何讓老百姓不犯規。
其實,感覺有種紅線違停情形,似乎短時間內不易避免--「在紅線處上下車」。
包括路口、或熱門地點(如捷運站)上下車時,
乘客和駕駛似乎都不太會注意到要避免紅線,無論是自用車還是計程車。
個人當然希望「明顯危害交通」的紅線違停嚴格執行取締,
不過在台北,似乎還無法馬上全面防堵這種上下車的違規問題,也會引起部分民眾反感,
所以有在想,是否過渡期可以把部分紅線改設置成新的標示(例如紅黃雙色),
表明「可以短時間(例如30~60秒)內停靠上下車,超過時間則以紅線違停取締」?
當然,這樣做會面臨到取締需要大量人力的問題,
所以我的另一個配合方式是--在這種路段設置監視器,以影片計算秒數取締,
只是不知道以影片為證取締開罰,是否有適法性上的問題?
否則為什麼目前似乎警方和停管處沒有用這種方法取締紅線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