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內車道 須駛最高速限

作者: wenthome (檻外人不見外)   2015-02-21 02:53:49
所以這應該是立法怠惰的問題。
不給出一個可執行且明確的定義,
寫了一個執行困難一堆但書的廢文法條,
最後只能立牌子道德勸說不要佔用超車道,
對台灣這種從不實事求是的爛好人文化根本沒屁用。
最好的辦法就是大家連署修法。
例如:
直接定義閃大燈+喇叭+xxx公尺內沒有滾回中線,
只要有行車記錄器影片即可開罰。
為何定義是距離而不是多久時間的秒數?
因為行車記錄器可以拍到路旁的公里數,
這樣才能避開攝影器材沒有經過專業校正而無法實際執行告發的問題。
根本不用交通警察,相信一堆人願意提供影片,這樣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一碼歸一碼,佔用超車道該罰,超速也該罰,
但不應該拿超速當做佔用超車道的擋箭牌。
交通法令是為了交通安全而存在,
而不是為了自己的自私以及方便而存在。
※ 引述《allenella (怎麼睡也睡不飽)》之銘言:
: 對於這個問題
: 我在過年前有寫信去詢問
: 關於佔用內側車道的問題
:
作者: rock0077 (TNK)   2015-02-21 03:26:00
推,不過那些自以為速度快就有路權的那些人聽不懂的。龜車真的討厭,但更多的是在內側狂飆的不定時炸彈。遲早要還的XDXD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5-02-21 08:12:00
直接連署全線都是超車道不就好了 遇到龜車隨便超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2-21 08:23:00
算了吧!立這個法只會讓交通更亂
作者: danish (丹)   2015-02-21 08:50:00
依車速分流是比較可行的當內側提速至速限+40就沒有所喂狂飆中線應該提速至速線+20狂飆乃是相對於龜速,才叫狂飆開100的龜車,周圍所有人一定都是130狂飆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5-02-21 08:57:00
作者: eddy13 (eddy)   2015-02-21 09:10:00
呵,我國公務員雖然腦殘聞名,但也不可能制定這種罰責。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2-21 09:45:00
拜託,不要什麼事都推給公務員,這明明是"民意"代表,立法委員大人的職責OK? 到底誰腦殘?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2-21 10:24:00
我很贊同交通法規不是為了個人的自私和方便而存在。包括那些看到前面有車就抓狂的大腳哈利。
作者: keepor (哪那麼多毛)   2015-02-21 10:36:00
龜車駕駛有沒有那麼怕死,怕死就不要上國道啊~
作者: Inar (Inar)   2015-02-21 10:52:00
全線超車道要幹嘛?設置內線為超車道的目的是要規範超車行為內線超車道失去應有功能就是現在看到的這樣~ (茶)如果超車道能發揮應有的功能,自然就不會利用其他車道超車~很多國家都做得到,台灣大概又是國情不同吧~y
作者: danish (丹)   2015-02-21 11:12:00
有次我看到外側龜車,被後方的卡車狂叭,但龜車好像不讓當時情況是三線道的外面兩線並排,卡車又不能走內側外側龜車大概只有85,我是覺得龜車很無辜啦,都開外側了
作者: horse70 (I want out)   2015-02-21 13:42:00
但是龜車前方有車嗎?如果沒車有啥無辜
作者: goitaly (機會不等人)   2015-02-21 21:57:00
外線道高於60基本合法啊 大車要超車就去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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