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chilee (alex)》之銘言:
: : 推 archilee: 有行車紀錄器的話 你撞他不會有問題 是正當防衛 03/05 00:46
: : → archilee: 其實發生事情後 當他攔車下車往你這走 正當防衛就啟動了 03/05 01:29
: : 刑法第23條:
: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 :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 簡單說 攔車後下車走過來 如果手上啥都沒拿
: : 你就給他撞下去 那肯定是傷害罪 絕對不是正當防衛
: : 他在法庭上說我下車只是想跟你理論而已又沒要幹嘛你就GG惹
: : 如果拿了刀或球棒衝過來k你的車或砸車窗
: : 那才有機會符合 且只是有機會
: : 因為你大可找機會把車開走 而不是只能用撞他的方式來解決
: 今天是馬三的錯 他還攔車然後下車走那個樣子過來擺明來找查的
: 車主正當防衛開過去 用下面這招 絕對沒問題
: 拜託 我又沒有錯 你憑啥攔我車又下車要來威脅我?????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YB-nrKgjw
: 但是反過來講 今天如果換做是被害車去攔馬三然後下車
: 馬三如果撞他 那就不是防衛 因為別人是對的 別人是下車來理論的 差別在這
我再把正當防衛解釋清楚一點
正當防衛是侵害者現時會有立即的不法侵害行為出現 而這樣的侵害行為
會使得自己或者是第三人在刑法上被保護的利益受到侵害
而所不得不採取的即時防衛行為
但受害者為了保護自己或第三人 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盡量以損害比較小的手段來保護他自己或第三人的法益
例如有人將手伸進你的口袋要偷拿你的皮包被你發現
你就拿出剛買的菜刀將他的手硬生生砍斷
就有可能會被認為是防衛過當 因為你其實有其他比較輕微的方式
可以防止他拿走你的皮包 而不需要砍斷他的手
當然 你會說 媽的如果情況很緊急
哪來的時間思考什麼行為損害會比較小啊
沒錯 所以法官會考量受害者採取激烈的行為是情有可原的
可以「減輕或免除」受害者的刑責
因此這位屋主殺了小偷 有機會減輕或免除刑責
畢竟在家裡遇到陌生人 老婆又懷孕 真的是很可怕的情形
但我再貼一次你推文那句話(先不考慮本案例 就討論你這句話正不正確)
→ archilee: 其實發生事情後 當他攔車下車往你這走 正當防衛就啟動了
這個人只是走過來 你若擔心她有惡意
你要嘛就開車離開 要嘛你就門窗都鎖好看他下一步動作
有更激烈的行為出現就報警
當此人根本沒有任何行為前 你就撞下去然後主張正當防衛
拜託你絕對會有事
如果你這種說法成立
那你這篇文章#1Kxz5ULG (car)中的行為:
"我遇到佔內線我閃燈他還不加快或散一邊的
我都直接切到他前面放慢 硬是逼他去中線後
我就加油門揚長而去
讓她知道不要在歸內線了!!
後車不就可以給你狠狠的肛下去 然後主張你有惡意
故意要造成後車財產的損失及駕駛生命的危險
所以是正當防衛 不必罰 全部損失你自己負責?????這說得過去嗎???
正當防衛不是這樣用的
拜託別再繼續誤導人了 否則真有人聽你的出事 你要負責嗎?
: : 正當防衛在法律上認定十分嚴格
: : 前陣子不是有個新聞嗎
: : 勇屋主 護孕妻 勒死悍賊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 : 這屋主是被過失致死罪送辦
: : 我在想這小偷如果只是受傷 一定會說我只是打算偷東西並沒有要傷害人
: : 這屋主被判刑的機率就很高了
: 這就是台灣法律的悲哀
: 如果我是法官
: 只要我聽屋主說他深怕竊賊會因被發現而把他們都殺人滅口
: 我為了保護我的孕妻才會動粗
: 我會判屋主無罪
: 請問屋主何其無辜要受這種驚嚇與恐懼
: 有些人神經一緊張或護妻殷切而動粗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 事情是誰引發的 小偷不來偷東西 他會緊張到把他勒死??????????????
: 只會聽小偷講他不會傷害人 怎麼不聽屋主是怎麼想的????
: 小偷進來臉上有寫我不會殺人嗎 不然屋主怎麼會知道
: 有些人就只會替加害人說話
: 怎麼不設身處地替被害人想一想 真的是台灣的悲哀
: 所以拜託念法律的各位 以後有幸能當法官 明智一點
: 台灣的未來靠你們 才不會一直被封為鬼島之名
: : 之後大家可以關注一下後續進度
: : 總之 為了家人 開車還是心平氣和一點
: : 真被宵小攔車就找機會快跑就是了 撞他讓自己也有事幹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