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5204387 (sixtoday)
2015-03-23 23:31:18上星期五因沒保持車距停紅燈時
撞上對方後保桿(對方福斯休旅車)
對方後保桿損傷滿嚴重,後車廂的門也有凹損
對方要出險,回原廠估價後報價14萬多
小弟我清楚完全是自己的過失造成
但金額實在是有點龐大
想請問到時保險公司追償能否有談價的空間
或者可以分期,我的9年老車只有保強制險跟意外險
阿 那你的第三責任險哩 你說你沒保!? 就 呵呵...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5-03-24 00:11:00SRS只求保命 其他小傷不致命SRS本來就不一定“安全" 臺灣車商都誤用了
作者:
tzeru (Roger)
2015-03-24 00:17:00老車跟第三責任財損有關係嗎? 為何很多人都用老車來意指不用加買?
看來對方一定不是保新安東京,效率不錯就老車不想多花錢的心態
作者: alu26 (lu) 2015-03-24 00:21:00
氣囊是用炸藥炸開的。
作者: cocount (㊣看熱鬧的鄉民㊣) 2015-03-24 07:48:00
乖乖吞了吧
如果你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或許可以跟保險公司談,如果不是那就乖乖認命吧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03-24 09:43:00趕快向對方表示你要直接付保養廠,然後去找保養廠殺價,應該會便宜幾萬,等理賠專員叫保養廠動工後,你就殺不了多少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03-24 12:54:00至少證明安全氣囊功能正常, 人活著最重要
故以恢復原狀為原則,再以財政部所公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所得稅法之規定,其零件費用可主張折舊。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車齡超過5年,零件就是10% ,大概賠8萬吧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5-03-24 20:24:00第三人保個300/3000/50,一年大約280014萬可以保50年...
作者:
vInzMing (GG5:0)
2015-03-25 02:40:00老車省錢的藉口是用在車體險,自己車撞爛不修是你家的事。但關係到對方權益的第三人就別還想逃避 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