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續處理程序

作者: MercedesBenz (賓士)   2015-03-29 09:32:10
※ 引述《biscut ()》之銘言:
: 今天開車出門郊外健走
: 時速約30~40開在小路上
: 突然左邊一條非常小的小巷 衝出一台機車 (我幹道 他支道)
: 我立刻反應 急煞+長按喇叭 同時靠右稍微閃躲 車子幾乎已經停止
: 但對方完全沒有減速或轉向 直接撞向我左前保桿
: 我行車記錄器清楚錄下全程
: 雙方損傷:
: 我車保桿擦傷+微變形
: 對方機車車殼擦傷 人自稱瘀青 (但後來走得很好= =)
: 保險狀態:
: 我有丙式險 (富邦)
: 對方保險狀態不確定 (我猜沒有, 可能僅機車強制險)
: 當下有報警 員警將現場拍照及量測後
: 我們一起回警局做筆錄
: 對方態度很差 無法溝通並且一直自認自己被撞 責任在我
: 員警表示 他們不做責任判裁 會把資料全部交給交通裁決所裁定
: 並把其中一張單子給我 說如果要找保險公司 這張可以拿去给他們
: 並等候後續裁決所的通知
: 我有幾個問題
: 1. 因為對方當下沒有要求賠償車損及醫藥費 我沒有立刻找保險公司
: 員警也說要理賠 拿那張單子去找保險公司就行
: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現在是否該趕緊去告知保險公司?
: 2. 如果最後裁決結果是對方責任較大 我車損部分如何要求對方理賠?
: 直覺對方是會賴皮的人 而且他應該沒有保險
: 感謝各位指導!
1.
當下無法達成和解屬於A2類事故,基本上要不要馬上找保險無所謂
員警只會做事故紀錄,並不會做任何建議或者要啥理賠等動作
而且對方有受傷,SOP就是吹吹酒測,雙方基本事故筆錄+互相留聯絡方式
告訴你幾天內可以去XX地方申請事故初步鑑定&事故現場圖
如果您有行車紀錄器影像,可在近日內把檔案給處理的交通隊or警察局
請他一併送回佐證,當作初步判定事故的來源
(依各地縣市政府,A2 A3不一定是誰處理,要看當時是哪個單位處理的)
最重要,會告訴對方半年內能對你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
這點是開大車比較吃虧的地方.......
(XX地方就是看您事故發生的地點而定,每個縣市不太一樣)
之後筆錄做完,警方會給你跟對方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也就是所謂的事故報案單,這張很重要,有雙方聯絡方式+保險公司會跟您要這一張去影印
到時打給富邦產險的業務或者親自跑一趟
到了現場可以多詢問富邦人員處理方式,當作學一點吧~~
個人覺得這間產險做得還不錯,貴了點就是了..
2.
最後無論結果,不太可能您100%沒有肇責,畢竟小弟也只是鄉民,無法給您判定
既然您有保丙式險,就先跟原廠約一下,再去保險公司報出險
然後就等修車就好啦~小小碰一下,丙險都還夠賠
最後,不要相信網軍的屁話,說什麼告就對了,了不起過失傷害前科,罰罰錢就沒事了
別鬧了,上法院過失傷害通常大車很難贏,最後不是緩刑就是罰金+前科
超級不划算,不如跟對方好好講,車你用保險賠,但是因為對方也有過失
所以財損你負責,皮肉痛他去承擔,至少先換到和解書比較重要
以上 個人建議 純屬參考
另外只要有一點點肇責,出險明年保費都會變貴喔~但是幾千元而已,其實還好啦
至於過失比例問題,就給保險去處理
如果您真的沒過失,保險公司自然不會願意賠錢,會去跟對方要錢的
或許您心中爽度會爽一點,哈
作者: MercedesBenz (賓士)   2015-03-29 09:35:00
補充:不滿意初步判定 可花3000元再申請鑑定一次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5-03-29 19:55:00
你的觀念還停在十年前 現在是路權優先 誰說大車一定理虧
作者: tfe60   2015-03-29 23:51:00
不是因為受傷才變A2嗎?
作者: MercedesBenz (賓士)   2015-03-30 23:42:00
歐 補充 因為原PO是有受傷 我才直接打A2至於路權...我親身體驗 沒啥用被闖紅燈的阿婆撞 副行車紀錄器 初判結果很瞎判:無法判定 請自行送檢或檢附更有利證據 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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