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
2015-04-11 00:30:17基本上超過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
根本無法可罰
拿到的罰單也只是超速罰單而非佔用超車道
幾個月前早上還在警廣聽到只要達最高速限就有內線路權
後車無權要前車讓開的說法
閃燈長喇叭或貼近還可檢舉後車逼車
(07:50~08:00的節目中 一個國道警察局的小隊長說的)
最近就常遇到高速佔用內車道的車
我有個習慣是要超車前
一定會先在中線加速到和內線車道與後車有明顯的速差時
才會切入內線
有次我在中線加速到GPS顯示130後切入內車道繼續加速
才過兩台車就遇到前面有台Focus用140左右的速度佔用內線
閃了大燈也不讓 明明中線沒車還給我越開越快
只好大腳到中線再換到沒車的外線去超他 這時已經快到170了才甩開
從後照鏡看他依然繼續龜在內線....
這問題恐怕只有修法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修掉
或加條但書"後車表明讓路意圖時需讓後車先行"
以及拿掉超車道前車的路權
並有明確的罰則
才有辦法根本解決佔用超車道的問題
※ 引述《penny31029 (~快樂跳恰恰~)》之銘言:
: http://news.tvbs.com.tw/entry/332660
: 高速公路用路人要注意了!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去年開車上國道三號,當時他行駛內側車道,雖然時速保持100公里,但警方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林姓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林姓駕駛氣的到法院聲請異議,法官認為,行駛內側車道,應保持在最高線速,林姓駕駛雖然不慢,但還是違規,但罰款降到3千元。
: TVBS記者楊致中:「為了讓高速公路更順暢,警政署規定凡是小型車,車速過慢違規行駛在內側車道,將開罰3千到6千元。」
: 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去年開車行經中二高,當時他保持在內側車道,警察發現後,2次測速,分別是100和97公里,加起來平均只有98公里左右,警察認為,駕駛沒有維持在最高限速110公里,開罰5千元。
: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小型車,得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 明明時速近百公里,卻被警察嫌太慢,駕駛氣的到法院理論,但根據最新的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不塞車,又沒事故的情況下,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時速有規定,以中山高為例,不得低於80公里。
: 在二高,時速也得保持在110公里,林姓駕駛開的不慢,但還是未達標準,開罰3千元。兵界力:「你如果時速只有100或是90(公里),在內側車道超完車之後,你應該要馬上變換到外側車道。」
: 另外時速70公里,只能開外側車道,不同車道,限速不同,走對的車道才能避免荷包失血。
: 被罰的車主實速有100左右,代表表速有105-110以上,所以不要再說可以以最高上限行使內線車道了,該淨空就是要淨空。
: 龜龜表示:
龜佛:遇到鬼了 開140竟然有並排 後面還被閃 在德國嗎XD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4-11 00:38:00所以中線也開到130up???
作者:
accin (acc)
2015-04-11 00:39:00這系列討論串根本就常識 也能戰起來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00:39:00
140龜佛還和中線能併排XD 此篇應該是高級酸文酸鄉民的
作者:
accin (acc)
2015-04-11 00:41:00雖然說是超車道 但也別超過速限太多 與車流速差太大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4-11 00:44:00已經是超速狀態又有向前推進 至少他還是有再超車 只是原po開車..真激烈
作者:
jric (ㄚ儒.盜亞)
2015-04-11 00:53:00警廣? 我還聽過情境廣告說是因為機車都有"乖乖"騎在慢車道所以很安全...(吐
作者:
jason0330 (哈哈滅修乾魔哈哈問題,9)
2015-04-11 01:02:00所以你的結論就是只要行駛在內線速限就參考用,如果把那個法修掉的話那乾脆直接宣佈內線車道無限速不是更快?在內線開多快警察都不可以抓,真爽…
作者:
magicwu (magicwu)
2015-04-11 01:06:00奇怪別人用140從內線超車也是符合超車,你是在逼車啥?
作者:
jason0330 (哈哈滅修乾魔哈哈問題,9)
2015-04-11 01:11:00人家都開到140了你還想超,那真的是你也有問題,開這麼快想幹嘛?我是你遇到這種狀況的話絕不會跟他計較什麼內線不內線的,切到外面再切回來超就好了,因為他一點也不龜,而且有持續超車,按照法規而言早就都該罰了但重點是除非有什麼特殊情形,否則我都覺得速限+10不會被罰就夠了
請各位跟我一起主張廢除國道最高速限的限制。這個月經文自然就會消失接下來只需要忍受 月入X萬的我 能養得起XX嗎雙腳開車可以嗎 ?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4-11 01:23:00今天如果前面有照相機或附近有紅斑馬 我想這個問題就沒有XD用繳罰單換取速度這句話真的別亂開支票喔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1 01:27:00undertaking 右側超車也不是所有國家都禁止多車道的右側超車不過有規範的話就少些兩車同時要換到中線的狀況這噓專噓超速金額 超速11公里罰3000 超速59公里罰4000高速公路121跟169危險性居然都是記一點
作者:
jason0330 (哈哈滅修乾魔哈哈問題,9)
2015-04-11 01:37:00正因奇怪的制度難怪有人說寧願繳罰單來換速度啊…
作者:
Sunal (SSSSSSSSSSSSSSSSSSSSSSS)
2015-04-11 01:40:00有沒有超速也不是前車說的算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1 01:43:00打錯字 3000vs5000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04-11 01:43:00如果國道每300公尺就1具測速照相,還有人會這樣講嗎?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1 01:44:00FantasyNova你是認真還是反串啊?你知道德國無限速公路的設計,曲率,坡度,柏油厚度精度密度跟一般高速公路一樣啊?
我真的不知道。然後我是認真的,沒速限就真的沒什麼好吵的阿 :)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1 01:47:00林口那邊南下爬坡時速2X格到最頂點後轉下坡開法拉利都有可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1 01:49:00然後中山北路開109跟中山高開111哪個該罰重一點?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1 01:49:00能飛起來,更有許多數不清的彎道是150過去沒問題,200可能
用幾點跟V大說明好了1.我想沒速限 不代表每個人都是要開到霹靂無敵高速2.我真的ˊ不知道曲率 XX 差在哪 哪邊可以查我沒要你給我魚喔 要個釣竿 我自己來 還算禮貌吧3.沒最高速限 只是替雙方都有可完美的解套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1 01:53:00無限速高速公路.除了西德有設計速率140以外後來都是120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1 01:53:00沒速限在台灣肯定會造成一情況,趕時間的人就油門一拜下去問題是這些人/車以及道路設計不見得能受18格或更高的速度現在1.8拉一下18格不難吧,問題是從駕駛人/車種/道路設計可不見得有本事18格通過某些彎道,坡度,橋接縫我個人的經驗啦,在autobahn開租來的Mondeo上200,我自己
作者:
azero (learn to let go)
2015-04-11 02:07:00用170超140的用意是甚麼? 想證明你的車可以開得比focus快?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1 02:11:00感覺的駕駛行路穩定性還比在台灣開W221上16~7格還放心
適合車速本來就該自己掌握啊...市區速限50也不會有技術差的真的50過十字路口然後撞車彎
老實說你開140佔內線就給你佔吧!我就不相信你可以一直在內線保持140都不用換車道當然我內線超車發現後車更快上來我是會讓啦,但是也要等我超過去取出一段安全距離再切出中線,如果還是等不及就自己想辦法吧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1 02:53:00規定本身互相抵觸,根本有問題若以最高速就有路權,那超車道的用意在哪裡因為你永遠還是有超不過的車
作者:
daae (南極熊貓)
2015-04-11 07:22:00無限速的問題在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跟車子的極限在哪裡
作者:
ciass5 (éŽåŽ»å°±éŽåŽ»äº†)
2015-04-11 08:34:00這種開車方式遲早有一天會被收掉
作者:
ciass5 (éŽåŽ»å°±éŽåŽ»äº†)
2015-04-11 08:45:00推"超車行為應在速限內"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1 09:13:00其實要遏制超速,不如立法限制馬力兩百匹以上車輛販售若超速這麼十惡不赦的話,馬力200以上車輛,都有超速意圖杜絕超速可以降低事故率的話,直接限制200匹以上車輛販售
廢除速限不會有V所講的問題 會龜的還是會龜只是就可以解除這個超車道問題 龜車不會去佔超車道
作者:
TonyAsa (順騎自然)
2015-04-11 11:21:00學日規車上限180km?
作者:
jason0330 (哈哈滅修乾魔哈哈問題,9)
2015-04-11 11:30:00要超速可以,後果自己負責,但是當別人在法律上站的住腳時,你沒有權要求人家一定要讓你,這個時候請自己想辦法用別的方法超越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11:37:00
最高速限可以開在內線道是法院認證的,因為超速就是法院認證的違規駕駛,沒看過違規的人這麼大聲講法條的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1:38:00超速就違法在先,,,還說什麼路權
還是一句老話.你說超速就超速?你包龍星呀?你算哪根蔥?你的眼睛還是行車記錄器有國家認證?除非把紅斑馬或鴿子找來再來談超速.但佔用內車道是公認的事實不用任何專業的儀器認證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2:45:00自己說開到170了還有鄉民不認為超速,,,要說快樂表也太扯了要護航也不用這樣笨好嗎法院也都有判例出來了.,,要護航找個一點的証明好嗎
明明也一堆判例認為私人的儀器就算行車記錄器也不足以當作超速證據
不過就是170逼140車,你快移民去德國,讓200逼你車吧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1 13:57:00推算一下時間,是超速再先還是擋道再先?若後車被你的最高速限擋住了,那他最多與你等速,並無超速當他正被你擋住,此時你是佔用他想要用來超車的車道但他並沒有在你面前超速喔,你是預測他在你讓道之後會超速那麼在你不讓道的前提,你如何去預測他待會一定會違規呢?你預測他會超速,所以不讓道? 這點就很有問題了因為板上龜車正義王,都堅持因為你超速,所以我不需要讓道但實際上被擋住的後車並沒有超速,但你擋道卻是眼前的事實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14:08:00
跳針極致,如果前車"實際"開110-120了,你超車不就超速?內線都開到速限以上了,通常都比中線快,跟著前車一起越過中線是常態,一起超中線車。如果這都認為不能接受,那想飆車就明說嘛。這種情形前車不可能造成壅塞
d講得很有道理 air就是再跳針....佔用是事實不用爭你開115 請問我開119是有超速嗎 為什麼不讓???????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14:14:00
法院不會去為超速被擋的人爭論他們被擋是否是壅塞,因為車流速已經在110或以上,認定這樣叫壅塞的恐怕只有本板某族群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4:15:00就這版的認為開到115還是壅塞吧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14:17:00
覺得我跳針的請去看法條,什麼叫致超車道壅塞,中文不好神來講大概也不能理解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14:18:00
連法條也沒看也能來戰的就更誇張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14:20:00
法院認證實際開超過最高速限的不用讓,再崩潰法院還是這樣判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14:29:00
不然這篇新聞在量什麼? 紅斑馬抓超速也量龜車啊 大家都說超速事後來看 那除了該譴責的明顯龜車外 人家沒開到最高速限紅斑馬也一樣會收人家有沒有開到 鄉民嘴就會比雷射槍準嗎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4-11 16:06:00我只想噓超速還逼車
作者:
ciass5 (éŽåŽ»å°±éŽåŽ»äº†)
2015-04-11 16:15:00根本就只是想合理化自己飆車的行為!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6:17:00內車道叫什麼超車道,,根本是飆車道吧
既然沒雷射槍準 就不要說你是最高速限 讓道很難???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6:54:00是沒雷射準啊,,我沒有最高速限.自有警察來法,,不是這個PO文的主因嗎,,想飆車就說一聲啊,,保持最高速限很難嗎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6:55:00所以只要是內車道,我開到170都是合法的嗎?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6:56:00我有沒有最高速限,,也不是你來說的,,自有警察來罰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6:57:00誰在跳針,,找個判例來看吧,,沒判例只嘴炮,,護航太差了法律說我沒問題.,,讓不讓道就看我的心情,,不是嗎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7:00:00講那樣多有什麼用,,拿個判例啊...XDDD
你都說了最高速限不適你我說的算 你為啥不讓道????既然無法判定是不適最高時速 請你讓道可以嗎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7:03:00只會跳針沒用的,,,拿個判決叫人閉嘴最快,我們吵再大,,到現實上你還是只能嘴炮,,有用嗎..XDDD
你的意思就是沒紅斑馬我就自我認定 我就是不讓 呵呵我知道 現實就是台灣太多像你這樣 所以跟不上先進國家為啥叫鬼島 看板上就能略知一二了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7:07:00跟不跟得上先進國家也不是你說就算,,我守法,你超速,然後就沒法跟上先進國家,,這種邏輯,,真見識了
你的意思就是沒紅斑馬我就自我認定 我就是不讓 呵呵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7:15:00然後扣別人帽子,,我那時說"沒紅斑馬我就自我認定" 這叫先進國家??這種邏輯...先顧好自己守法吧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7:44:00
別人110超守法,讓啥道?
就法論法,速限100實際開106不是沒超速,只是微罪不罰..
假設速限是110,那目前開罰標準就是< 105 or > 120..中間這15公里就實際執法層面都不會被罰吧..
速限-5是因為我記得警方認證測速表誤差是3km..所以有空間
因為接近最高速限...如果你能找到開罰的案例歡迎舉出
整天講案例 所以你們就是沒斑馬沒案例就不讓道 哀 悲哀
修甚麼法 讓個道很難嗎既然只是"接近"最高速限 請你讓道好嗎 感謝
根植啥法無關 只是"接近"最高速限 請你讓道好嗎 感謝
我下面那邊推文有說了,我個人會讓..但是我不會強逼人家讓
問題是在你不能接受有其他人不願意讓你,而且不會被罰啊
難道我不能接受鬼島 我就要逃離台灣嗎少一個腦若是一個 這就是教育
老實說我覺得現行制度下就接受對方不是太誇張龜就自己超會比較開心一點.至於政府方面我也希望他們解釋明確一點.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15:00
別扯表速了,法律只看實際速度,所以討論當然是在實際速度假設上討論,不然別人也可以說你的109是表速,這樣就不用討論了
問題是人眼看到的就是表速所以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 就是該讓道 因為擋別人是確定
就是表速有誤差,所以實際執行上才會有那麼大的空間如果他自認是最高速,就沒有擋別人的問題.你覺得他沒最高
你確定你是被擋?不是你超速?沒有警察認證你怎麼知道..Orz
別忘了如果你已經超速,那就沒資格要求前面讓道了..所以你的論點還是基於就算我已經超速,你還是得讓啊
他可能覺得他是110,你是113..你不是警察你怎麼知道109.這就是執法的模糊地帶啊,修法把最高速限那句拿掉最快..
他覺得他合法開法開最高速,你超速不用讓你..這樣有違法嗎
後車也覺得她開109 你開106 所以閃你燈是剛好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25:00
那就他閃他的燈,你開你的路不就好了= =
是啊,問題前車也不讓,警察看到也不會對任何人開單..現實執法就是這樣啊.你要認定對方違規要明確舉證..
你不能用因為他不知道他有沒有最高速限就說他違規..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27:00
哈哈哈,真可愛!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29:00
我個人是覺得如果速度在100以上,沒差那1、2公里,不會刻
現行執法標準就不支持你自己腦袋中認為正確得作法啊..Orz
現行執法標準不支持你的說法,修正把最高速限拿掉比較快
重複在講一次,現在的寫法變成你要證明他沒有最高速限才行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8:34:00現在就是有人堅持一定要讓他道的高道德標準,,不然就滿口鬼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8:35:00島,不是先進國家,,,,這種強迫人家要接受的標準是先進國家嗎
作者:
ciass5 (éŽåŽ»å°±éŽåŽ»äº†)
2015-04-11 18:35:00別人已經開最高速限了,還是有人這麼愛超,這麼愛開快,只能祝你行車平安了。阿彌陀佛!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35:00
對啊!你要超就超啊!對方不鳥你,你能怎樣= =
沒怎樣阿 我路上遇很多啊 我有怎樣嗎 就是遇到腦若而已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5-04-11 18:37:00你逼車,,還能順便告一條危險駕照,PTT 的網民能幫你個屁腦若是你自己的事,我會少一塊肉嗎?在這裏叫叫叫,不如去修法
所以我才說如果對方不是真的太慢,自己找機會中線過就好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38:00
修法是個也許可以解決這問題,但我猜當初會這樣立法,應該是考慮理論,不管實際執行上的問題
我是建議去想想為何實際執法和自己認定的法律正義不同吧這點沒想通就認為不照我想的都是xx的可能自己才是xx?
我上面推好幾次了,目前開速限-5(or -3) ~ +10都不會被罰我也認為這是目前規定寫法的問題,所以我支持一次修正清楚
109要超106 106不給超 這個法律很難抓 要靠良心但其實超車道上 106就是該讓給109所以拜託你不要再修啥法了 有良心一點就好 謝謝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53:00
在理論上,106和109都不是最高速限,所以超完車都要回中線,就沒啥讓不讓的問題啊!
你用良心就沒辦法要求所有人啊..現在是法制社會了.
我知道我沒法要求所有人阿 腦若那麼多 你覺得我辦法???我在這只想表達希望各位有點良心 不然哩 你以為我真的能改變甚麼嗎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8:59:00
真是幸苦你了!辛
問題就在太多人是對擋道車就要有良心,自己超速就忘了.我也不可能上路都不違規,所以人家讓就感謝,不讓是當然..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1 19:15:00
嗯,就互相吧!劉得華說牌品好人品就好,我覺得車品好人品也會好!很多人手握方向盤就變了!
作者:
wujunda (wu)
2015-04-11 19:58:00龜龜道德魔人就是喜歡佔用"超車道"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20:21:00
一下午回來我只看到繼續跳針 如果不爽別人在內車道又懷疑別人沒開到最高速限的 可以call紅斑馬幫忙雷射槍認證 自己在後面嘴難道會比較準 我已經示範了我就是有把握開到110up但是不超速(還被罰單認證過) 不要一直跳針別人做不到 除了譴責明顯龜車 我也譴責拿超車道前半段規則來自爽滿足想超速飆車之實的人大家再講實際最高速限 然後一直跳106 109這種不是最高速限的CASE 完全不清楚邏輯在哪裡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1 20:57:00
跳針車品只是打迷糊仗 法院認證有罪的CASE是嚴重超速和內車道未達最高速限者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2 01:05:00
等我找到中線安全的點我會讓明顯超速的車,因為我都開這麼快了,不讓難道拿自己和乘客的命去跟危險駕駛的攪和嗎。但不管我讓不讓我在內線才是達到紅班馬的要求,明顯超速的才是沒達要求違規者
對方比你快 你就讓 不管有沒有超速 因為妳也沒有測速槍
果然還是個愛開快車還自以為道德的xx超速加危險駕駛大言不殘要別人有良心,自以為是正義化身嗎只能期待對龜車和超速都加強取締,才能減少這兩種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