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homb (風吹菅芒花)》之銘言:
: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 事發於前陣子在台中三民路/林森路
: 那邊跟一般不一樣 如果要左轉要看左轉燈
: 晚上常常會忽略 一彎就過去了
: 然後警察就在那邊等
: 好幾年下來都這樣
: 那天坐我朋友的車 又發生這樣的情形
: 身邊已經有兩人在這裡被開單
: 重點是
: 我朋友被開單
: 卻要我出示身份證
: 因為我從未遇過這情形
: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 如果我拒絕出示、或是表示未帶證件
: 又會怎麼樣呢?
: 謝謝大家
警職法第六、七條去看一下
故意不出示導致無法查明身分
可以自攔停起帶返所三小時
要玩大家來玩啊 啾咪^_^
作者:
ERWILSON (A New Decade)
2015-04-27 12:23:00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5-04-27 12:58:00是的,浪費的是個人時間,爭取的卻是所有人的權力啊~
內文情況已說的很清楚,駕駛人因違規被攔下開單,警方依警職法第八條盤查乘客,到底是哪裏違法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15-04-27 13:22:00臺灣仇警太過嚴重了... 隨便一點事情就想抓小辮子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4-27 13:36:00大家花個幾分鐘,讓台灣治安更好也是一件好事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5-04-27 14:07:00駕駛人違規和乘客有什麼關係?難不成乘客也參與開車過程?
作者: s6525480 2015-04-27 14:14:00
哇 好可怕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4-27 14:17:00酒駕乘客也是連坐的喔
作者:
ERWILSON (A New Decade)
2015-04-27 14:33:00執行警職法第八條要先符合警職法第四條規定
作者:
sjyisap (空心人)
2015-04-27 14:50:00我願意接受警察盤查,不要老是把自己的行為跟所有人綁在一起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4-27 15:12:00乖寶寶貼紙一枚get 好棒棒喔
作者:
rishi ( )
2015-04-27 15:20:00第四條 "或"字不要選擇性省略吧…
作者:
Rhomb (Love song)
2015-04-28 19:30:00謝謝熱心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