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下午開車經過閃黃燈的十字路口
對方是閃紅燈
我看完左右確定可以過後
下一秒機車從右方垂直方向撞上來
主要撞擊點是右前門
對方受傷,我方沒有人員傷亡
表達關心傷勢確認意識清醒之後立刻報案叫救護車
並待警察現場畫制現場圖後
陪同前往醫院做後續處理
小弟有幾個關於理賠的問題想請教:
1.我本身汽車只有保強制險而已,請問對方的醫療費、機車修理費、因車禍無法工作的損
失、財務損失、撞斷牙齒之假牙費用等等
有理賠嗎?
如果沒有,我該負責嗎?
2.我汽車的修理費用,對方應該負責嗎?
畢竟這是大家不願意遇到的,但是叫我自己“狗武賽”的話,我也會覺得很冤
3.依照民情,都會包個紅包意思意思給傷者,表達關心之意以及“壓壓驚”
應該包多少?
4.對方有無保險尚未得知,如果對方沒有保險理賠,又該如何處理?
小弟我是希望,我的保險理賠他,他的保險理賠我
把彼此的傷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