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六位於中壢停車場被他人擦撞,
之後對方逃跑了,
駕駛座旁車門兩個都有凹痕
但遇到善心人士提供我行車紀錄器,
有明顯擦撞過程和車號,
周日回警局備案
(當下太晚而且有急事情只好事後備案,
這點是我不懂抱歉)
發現是小鬼頭開家裡公司的車出來,
出事就跑了,
目前對方原本一直凹我想少賠,
後來放棄只好說他們會報出險請保險公司聯絡我
我的車是Toyota 2002年的老車,
原廠聽到是報給保險公司很開心的說你先跟他說一萬五(?
請問一下,我如果接下來保險公司聯絡我我該注意哪些事情!
除了車體維修費,如果我有必須要用車時車在維修,
還有平時交通的額外開銷,該如何處理。
謝謝大家(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