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oegirl (小涵)》之銘言:
: 如果今天發生車禍,雙方都無受傷
: 1.先打110報警
: 2.把事故現場處理照相好去警局作筆錄完後會給你一張交通事故三聯單
: 3.等30天後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來判定雙方所需各付的責任
: 4.用這張跟保險公司申請車損理賠
: 5.和解
: 不知道大概程序是不是這樣,不過我朋友說他那天有報警到警察也沒給她做筆錄
: 這樣會怎樣嗎?謝謝
兩個問題請教
1.初步研判表是要去哪裡申請,是必須申請才會受理嗎?
2.如果是機汽車擦撞,雙方無人受傷,汽車有第三責任險,機車只有強制險。若明顯是機
車不對,但機車要求汽車的車損先報價再回覆,但要求汽車的第三責任險理賠自己機車的
損害。對汽車主來說,出險金額不高卻導致保費被加費,且這種雙方互賠的方式是否沒有
反應出機車方的過失比重?這個是否合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