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點倒楣與人發生碰撞!!
大約的情況就是,我直行他迴轉!撞了左側的兩個車門
當下打了110報案,到了警局做了筆錄!!
內容是對方要負責幫我恢復原狀
對方也承諾了有保險要幫我處裡。但是要他的車先修完才能出險
保險公司會聯絡我。但四天過去了!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我絕對沒有說那家保險叫富x)。
打電話給當事人!他只說我催他也沒有用。他也每天有幫我催保險公司了!
講到都快要吵架了
請問應該怎麼處裡呢?就只有等嘛!這幾天下雨。車又是我必要的交通工具
實在是很不方便。重點是一點消息跟時程都沒有。讓人十分的沒有安全感
警察是叫我直接拿交通事故登記單到民事法院申告。但這感覺又是個麻煩事的開始
倒楣被撞就算了!好想趕快落幕結束這個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