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剎不住!女騎士疑低頭滑手機 2秒撞車「

作者: daoyoue (神秘計畫)   2015-06-19 20:38:35
很多人鍵盤三寶喔
討論啥誰佔多少責任根本頗喝
女的直接告過失傷害
開車的一定要全認
鍵盤開車手好好騎你的競戰
※ 引述《flowwinds (..)》之銘言:
: 剎不住!女騎士疑低頭滑手機 2秒撞車「倒頭」彈飛
: 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aSXAJ_yAg4
: 馬路如虎口,騎車開車千萬別當低頭族!網友Oop Qwe上傳一段影片,18日上午9時許行經
: 基隆七堵小路,被前方一部大卡車擋住視線,準備超車時,對向一名女騎士疑似在滑手機
: ,沒有減速,發現轎車時已來不及反應,迎面直接撞上轎車車頭,拖鞋、手機連人一起向
: 前彈飛半空中,畫面十分驚悚。
: 短短15秒的影片中,轎車駕駛行駛於基隆七堵雙向小路上,前方一部大卡車緩緩行駛,擋
: 住視線,沒多久大卡車右轉駛入一旁空地,駕駛打算切左超車,11秒處駕駛稍稍左切,發
: 現對向有一輛機車越來越近,女騎士疑似在滑手機,沒有注意前方路況,發現有車時,已
: 經來不及剎車,2秒內迎頭直接撞向轎車。
: 新聞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18/522893.htm
:
作者: Chris5566 (Chris)   2015-06-19 20:42:00
作者: lja0412 (951753)   2015-06-19 20:44:00
女的沒過失?頗呵
作者: daoyoue (神秘計畫)   2015-06-19 20:45:00
樓上的還在扯女的過失 證明你開車經驗不多齁
作者: lja0412 (951753)   2015-06-19 20:46:00
好吧!就你最多,棒棒!我不是覺得車沒錯,但是造責不是一定全部在汽車身上,真要講的話騎士那邊也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好嗎?
作者: Chris5566 (Chris)   2015-06-19 20:48:00
原po車禍經驗很多吧,棒棒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5-06-19 21:06:00
覺得不可能判開車的全責,[汽車7:3機車]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5-06-19 21:11:00
你告過很多人吧。勁戰兄
作者: pzboy (大頭)   2015-06-19 21:19:00
廢到爆
作者: LODAM (LODAM)   2015-06-19 21:24:00
看來是嫌噓不夠多
作者: taiwan71924 (幹死你)   2015-06-19 21:32:00
原PO說得有道理!但不到責任要完全負責看法官怎麼判 也不一定囉XD
作者: e1bmwe1 ( )   2015-06-19 21:34:00
!!!
作者: eddy13 (eddy)   2015-06-19 22:13:00
機車駕駛的肇責沒有刑責,但汽車駕駛的肇責有刑責,再繼續追究機車駕駛的肇責呀......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5-06-19 22:58:00
沒辦法,鬼島法律就這樣,兩輪族就是比四輪族有人權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06-19 23:11:00
櫻花哥都來推你了,不覺得自己該檢討嗎?
作者: aroo   2015-06-19 23:40:00
原PO說得對阿...更何況被撞的汽車 還跨越雙黃線...遇到這種三寶 真的說雖小
作者: chino91 (天使馬)   2015-06-19 23:57:00
原po說的中肯,各位去查查車禍告傷害罪吧!
作者: mianher (小尖兵)   2015-06-20 00:00:00
樓樓上 哪裡來的雙黃線?
作者: glenmarlboro (月光米蟲)   2015-06-20 00:14:00
出事了 汽車無責機車全責 開庭一樣要汽車賠錢"人家是弱勢 你開車的就多擔待點"這就是鬼島
作者: YJM1106 (YM)   2015-06-20 01:17:00
刑法沒有過失比例相抵的問題,有罪就是抓去關
作者: colan8 (′◎ω●‵)   2015-06-20 05:59:00
哀 如果汽車沒逆向 停在原地就好了行車紀錄器反而錄下 未瞭對向之車況而逆向這個鐵證難怪小黃的行車紀錄器通常都是壞的(?) 呵呵今天就算對向車沒看手機好了 如果距離夠近 照樣撞上
作者: jonrsx (江∮<( ̄︶ ̄)>∮江)   2015-06-20 08:30:00
一堆人都覺得沒看手機就閃的過 那種小路那機車車速怎麼閃還外帶一個忽然冒出來的車頭
作者: ultratimes   2015-06-20 09:26:00
誰叫你閃的?沒看手機就煞停就好了 汽車也幾乎停止了機車也沒騎多快,最好沒玩手機煞不住
作者: yao (ㄧㄠˊ)   2015-06-20 09:44:00
這個若機車有責,就叫應注意而未注意我是覺得汽車全責,機車開滑手機罰單就好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5-06-20 11:44:00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對兩造雙方都適用,不是只用在手機女或後方那台汽車。手機女應注意但未注意(她單手騎車),影片有看見。後方車輛不等前方貨車右轉完畢,就強行急著超車,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應注意而未注意」對兩造雙方都適用。
作者: xup6fm06 (無尾熊)   2015-06-20 14:40:00
切對向根本就應該全責,這時候拿出一直被罵的要死的應注意當卸責?改天被拿這條判賠,就不要上來討拍
作者: lja0412 (951753)   2015-06-20 15:55:00
不是拿出這條,台灣本來就很愛用這條,除非他改掉,而且我很認真的認為,很多車禍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多注意一點不會要了你的命,肉包鐵還敢玩手機?今天是這台車也有問題,不然機車鐵定被酸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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