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uantus (quantus)
2015-06-25 18:23:49回文前我先說 我是個晚上開車會超過法定速限的駕駛
個人覺得因為台灣的車流量很大 如果內線僅限於超車
我想其他線道有可能在晚上也是滿滿的車輛
因此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是可以對後方欲超車車輛的閃光燈無視的
但是 我個人比較受不了的就是" 並排駕駛"
個人開車10幾年的經驗以來 我非常討厭旁邊的車道有車輛行駛
這會讓我有不安定感 因此通常如果旁邊車道有車輛 我會加速或是減速 避免並排
然而我常常晚上開車時 遇過一些駕駛 明明前後都沒有車
卻兩台一起並排駕駛 我不懂這些駕駛的心態是甚麼
明明前後都沒有車 為什麼不選擇離其他車輛遠一點
畢竟車輛在行駛 難保其他車輛不會發生甚麼突發狀況
所以我在此呼籲所有駕駛 請盡量不要並排駕駛
此為小弟的一些意見, 若有冒犯之處 煩請見諒
※ 引述《asukarei (C.C.)》之銘言:
: 萬年戰文了,我也po個文請鞭小力一點,
: 台灣既然有交通規則和罰則的存在,
: 基本上就是不允許用路人在正常情況下有違規的情形發生,
: 而今天國道大部份路段的速限就是110,
: 含寬限值只要超過120就有可能被罰,不論是正常行駛或超車中。
: 假設現在內線有車定速110~120在行駛,
: (請無視快樂錶,掌握自己愛車錶速和GPS速度的誤差本來就是車主要做到的)
: 我在後面想用違規的車速逼車或超車於法規上是說不通的,
: 因為他已經是最高速限了,法規允許的情況下不會有比他更快的車出現,
: 所以頂多就是心裡幹譙我大腳正爽,他擋住了我的去路而已,
: 再者,一般認知的超車道是現行駛車道的左側車道,
: 在這個前提下,內線是讓你超過內2未達最高速限車輛用的,
: 我與前車都行駛於內2且前車未達最高速限,那用內線超過他合理,
: 但假設我與前車原本就都行駛於內線,
: 前車用合乎法規的110定速慢慢龜的話我也拿他沒皮條,
: 逼他結果帶衰被警察抓到的話也可能是我未保持安全車距,
: 實務上我要一定要超車的話也是乖乖去中線甚至是外線,
: 如果前車是表速110定速在龜,實際速度也許105甚至不到,
: 那他自然有龜內線被開罰的風險,但那是他自己的事了,
: 總之別再說什麼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鬼話了,
: 講情講理都是在說服自己沒有做錯,或是將自己的違規行為合理化,
: 實際上警察或法官未必一定吃這一套,
: 話說回來大家可以忍受超速超車的話,為何不允許自己右側超車?
: 反正都一樣是違規行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