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30cm巨巨,E-cup美美們大家好.
小弟7/30號下午兩點多左右在北市中正路延平北路路口前面等紅燈被追撞.
目前沒有影片可看因為記憶卡交給給警察了.
大約狀況如下:
那時中正路車多速度約20~30km/hr左右.
前黃燈因覺得速度太慢應該過不去,所以剎車停住。
位置有超出機車停車格半個輪子(小弟第一台車,前也無機車)。
沒想到過了幾秒後就被撞了。
小弟沒遇過事故,回想板上大家的做法就先打警示燈。
看乘客有無受傷。(小女坐安全座椅還在呼呼大睡沒被嚇醒真是萬幸)
下車察看車況。然後報警。接者放警示牌,拍照,站在人行道等警察來。
後車駕駛和乘客下車後看到我打電話找警察好像很吃驚的樣子。
副駕那時候還打給友人說他打電話給警察了耶。
接下來後車駕駛說這邊是交通要道,說我照片也都拍了就叫我先移車。
然後說她們要趕兩點半前工地,我看你車子後面保桿本來就有擦傷,
挺多就賠NT3-5000,就想走了。
(小弟很照顧我的車子,買了兩年還未發生事故,車子也都自己洗,
我的保桿根本就沒擦傷過!!!所以聽到她這樣說其實有點不爽,而且我很難過
後保桿被撞到擦痕,連倒車雷達都凸出來了)
我就說不好意思我第一次遇到事故,不知道要怎樣處理,就先等警察來好了。
反正之後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繼續站在人行道等警察。
警察來了劃完線,之後交通隊來了
後車副駕就先過去說些話,之後警察就來找我說後車願意付維修費。
就找我和後車駕駛去警車上登記基本資料,給雙方各一張五聯單。
然後有一張紙上面畫了現場圖下面注明後車願意支付前車維修費用,
警察還有問對方說有保險嗎?她說不知道要查= =?
請我和對方簽名,我把行車紀錄器記憶卡給警察,他說會再寄還給我
然後就解散了。
其實後面到底發生甚麼事情我根本不了解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所以這是和解嗎@@?
我還問警察有要做筆錄嗎他說不用。我後來爬文看說會各開一張罰單我也沒被開@@?
然後雙方也沒被酒測,雖然雙方是真的都沒酒味。
其實我真的很不了解這是正常的流程嗎?
小弟平常都在原廠保養車子也還未過保固,保險是乙式限駕。
當下有先打給保險業務她請我們回原廠去登記資料
回原廠後他說我們可以先檢查維修,然後費用保險公司會出
之後保險公司會再跟對方要錢,所以是這樣處理嗎?
我爬文看是說要經過對方保險公司同意?
可是那駕駛搞不好開的還不是自己的車,連有沒有保險都不清楚= ="
所以綜合以上小弟的問題是
請問我這樣是和解了嗎?
維修可以先處理然後保險公司在跟對方收費嗎?
萬一對方不付錢怎麼辦?
還有需要去調解委員那邊嗎?
以上文長謝謝各位巨巨美美收看,小弟弟一次遇到事故受到了驚嚇
現在開車都怕怕的,又傷心難過愛車受傷,不過真的萬幸的是家人都沒事,
小女當下還呼呼大睡的很安穩。
希望各位前輩們不吝嗇給小弟一點指點,感謝。
PS小弟開的是2013年出產的FORD ESCAPE。
目前開約兩年4w1km。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