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我這樣算是肇逃嗎?

作者: yi33168 (汪汪)   2015-07-31 11:22:13
小弟我今天上班的時候,從家裡附近的巷子出發,要右轉出巷子的時候不小心撞到人家放
在左前輪的保麗龍箱【視線死角】,那保麗龍箱就在我跟他的車擠壓下稍微有點爆惹…我
稍微看了一下,兩台車都沒刮痕跟受傷。
當下馬上按車主家門鈴【一樓】,約一名國高生女性出來應門但沒開門,我說我旁邊那台
豐田是你們家的車嗎?對方回答是,後來我就跟他說我撞到你們家的保麗龍,她就說前幾
天才有人撞到,她說把保麗龍扶正就好,但她沒出來看,我就扶好就走了,因為趕著上班

事後想想感覺應該要拍照才是,對方是新的休旅車…但看樣子是沒傷痕,我的車也是。
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有沒有什麼責任呢?或是有肇逃的嫌疑呢?附近是有一個警察局的監
視器【正常運作】在拍那條巷子。
小弟第一次開車撞到東西有點緊張…
作者: leo88073 (都好)   2015-07-31 11:23:00
你有知會了 …放心 真的報警 判你殺死保麗龍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5-07-31 11:23:00
沒事,那是車主新車症候群拿來防止人家擦撞到他的車就像有些人會擺三角錐一樣。基本上我記得那些物品在道路使用上有一定範圍,就是馬路的幾%之類的..太突出的話如果你車子有損害,對方也有責任。一個保麗龍箱不過一兩百他要找你麻煩你就說你保桿擦傷整支鬆鬆的要回原廠估價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7-31 11:27:00
把保麗龍放公有路面 先罰他一張亂丟廢棄物以前我開車經過市場 轉彎壓到菜販放的一條蔥 跟我要50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5-07-31 11:29:00
就像停車一樣,你路邊停車停超出格子導致車輛擦撞等意外停在那邊的車子,不會完完全全沒責任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7-31 11:29:00
不過我還是丟個10元給他 一條蔥不是一把 50 去搶比較快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5-07-31 11:31:00
南部有些地方買菜買肉,蔥都用送的~可能他的是samsung做的
作者: kingfly (王飛)   2015-07-31 11:39:00
有告知就好 真的會怕再留個名片
作者: fortis323 (THE fortis)   2015-07-31 11:42:00
g833大也太好笑了XDD
作者: supersu1a (鮪魚)   2015-07-31 11:42:00
肇逃要有人受傷才成立 這樣最多被告民事賠償若有人受傷 告知跟丟名片是沒有用的 要叫救護車跟警察
作者: feelcorner (阿宏)   2015-07-31 11:53:00
蔥50...太好笑了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7-31 12:01:00
原PO應該不可能壓到整根蔥 除非蔥剛好擺直的 所以壓到的地方切掉 應該只要賠25左右才對 搞不好只削到角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7-31 12:16:00
我是丟10元說不要就拉倒 下次經過就看他擺比較裡面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5-07-31 12:28:00
保麗龍就是故意放的啦
作者: iphone168 (L)   2015-07-31 12:44:00
沒有刑法的問題
作者: dan0311   2015-07-31 12:47:00
那塊保麗龍跟著我上山下海,你就這樣把它碾死還烙跑,國賠
作者: colan8 (′◎ω●‵)   2015-07-31 12:50:00
阿不會反嗆既成道路不得有異物? CALL條子來阿 XD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5-07-31 13:37:00
50蔥
作者: revohow (中肯豪)   2015-07-31 13:49:00
沒事的,放心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5-07-31 14:20:00
就壞什麼賠什麼,就算他叫警察來也一樣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31 15:09:00
感覺你想太多
作者: u9555kimo (  品  客)   2015-07-31 15:24:00
50 XDDDDDDDDDDDDD
作者: theusedno23 (我愛劉詩詩)   2015-07-31 15:49:00
出動第二預備金啊 還要我教
作者: sugita222 (我家的鳥都是養在林子裡.)   2015-07-31 16:08:00
季者:請問一下你家保麗龍被壓死,你難過嗎?
作者: taiwan71924 (幹死你)   2015-07-31 16:36:00
蔥被壓死了~50不過分XD (誤)真的蠻北爛的攤商拉 不過就是一把蔥
作者: ruke30 (虜)   2015-07-31 16:44:00
要致人死傷才算
作者: steverson   2015-07-31 17:00:00
右轉出巷子 所以他是巷口停車? 有紅線嗎?
作者: woajw (虛心接受死性不改)   2015-07-31 19:40:00
國高中女生的圖呢!!!! 敲碗~~
作者: RightRound (ナガモリ)   2015-07-31 20:01:00
放心,就算構成要件,警察也會吃案的,馬的!撞保麗龍而已就要動用司法資源。
作者: zadsrfzc (老皮)   2015-07-31 20:55:00
一把50的蔥...XDD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5-07-31 22:41:00
另外40是精神賠償,不過份阿~~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15-08-01 11:32:00
有人受傷或死亡才會算肇逃
作者: LINKBEAR (這城市)   2015-08-01 16:21:00
T5有16~17年了,真的嗎?
作者: linx210145 (小黃蜂)   2015-08-02 13:54:00
去隔壁買50元蔥,陪他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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