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想問這條文
第 46 條
汽車駕駛人交會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二、在峻狹坡路,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或上坡車在坡下未讓已駛至中 途之下坡車駛過,而爭先上坡。
三、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輛,未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
由於我們住宅社區狹小
進社區的入口是上坡
上坡後的平面 是接一個90度右轉的彎道
社區的路寬約是可以兩台車會車的寬度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理解
要進出社區的時候
偶爾會有會車的情形
若A車進社區在坡上快到平面處的時候
正好遇到有B車在轉彎處準備左轉下坡
請問是A車要倒車下坡讓B車先下坡
還是B車先倒車回社區裡面 讓A車先上來進社區呢?
我跟男友的意見不同
他一直覺得是要用第三項
要下坡的B車是外緣車 A車是靠山壁的車
所以A車要倒車讓B車優先下坡
但我們社區也不算山路行車吧
所以想問 上下坡轉彎的會車應該要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