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000元!國道龜速罰單比超速貴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5-10-21 18:39:06
※ 引述《ultratimes ()》之銘言:
[deleted]
: 只要一旦超車並拉開安全距離後,並且已無超車條件,即應往外車道行駛
: 如果這樣制定國道行車規則就很明確,什麼時候可以行駛什麼車道
: 沒超車可能性的車就一律應開在最外側,不論車道數有多少皆應該如此
: 也沒有哪個車道速限多少的爭議,只有你有沒有那個路權使用車道的問題而已
其實我有想過兼顧目前台灣習慣玩法,變通一下的法條作法
行駛內側車道時,前方50公尺內無車時應以規定速限行駛,否則罰xxxxx元
這樣才有動力要龜車開快點跟上車流,不然就滾邊去。
也就能增加使用效率。執法上面也好執法。
然後這法條也可以變種再套用到中線和外線車道。
ex. 前方50公尺內無車,中線 90kmh以上,外線 60kmh 以上
其實高速公路的正確使用方法是跟上車流,慢車流太多或是快太多才是危險。
速限只是參考而已。
像美國高速公路都是抓這種跟車流速度不同的,
跟著車流一起超速反而不會有事情
作者: lancerain (遠方雨)   2015-10-21 19:04:00
取締應該很困難,內線開最高速都難取締了......
作者: mcyangtw (ymc)   2015-10-21 19:10:00
內線應該極速除非有車。也就是只有超車可以走
作者: s6525480   2015-10-21 19:33:00
哪用這麼複雜 右邊一直有車超過你 你就該往右換一道
作者: iccfish (築夢踏實)   2015-10-21 19:46:00
內側依速限行駛 不就是龜車嗎
作者: ultratimes   2015-10-21 19:56:00
速限本來就是假議題,重點是左方車速應該永遠大於右方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5-10-21 20:35:00
速限是假議題的話,請警察禁開內線超速罰單,皆大歡喜以符合版上對"超車道"的定義
作者: ypxx (我想要百匹駿馬)   2015-10-21 20:38:00
不行,對龜車來說就是要慢慢開,很辛苦的讓大家一起慢慢開
作者: mitgreat (小雞向前跑)   2015-10-21 23:15:00
五百公尺設一隻測速照相就一切解決了但這樣愛超速的又要不爽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5-10-21 23:18:00
樓上提議讚!
作者: mitgreat (小雞向前跑)   2015-10-21 23:18:00
龜車滾出內車道,超速車滾出國道,有這麼難嗎
作者: s6525480   2015-10-22 02:05:00
警察開內線超速 跟超車道定義沒抵觸啊只有國家能講你速度夠不夠 你開到119 右線還是有車比你快 咻咻咻在比你快 要不你錶壞了 要不他超速理智選擇先往右換一道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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