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cha, 借我y一下
這幾天想了一下
如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使用規則改一下, 取締併排行駛嚴格執行, 取締超速嚴格執行
就應該不會有利用內車道超速行駛或佔用超車道而衍生出的一大堆問題了
我的想法是這樣, 要罰就罰並排而且不給超車的, 既然規定不能從右側超車, 規則該改
大前提:修改規定, 前方車流不多時,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禁止佔用; 超速罰則加重;
中側內側併排等速行駛罰內側, 中外側等速併排行駛罰中側, 皆重罰
行駛在內側車道如果被後車追趕至安全距離後, 被鳴按喇叭或閃燈且被錄影檢舉者
罰緩10,000元
全線嚴格取締超速, 超出寬限值後, 除了基本罰緩3,000元外, 每小時公里增加10,000元
罰緩
這樣子, 利用內車道超車派 與 利用內車道巡航派就沒什麼好吵的
政府荷包也滿滿滿, 皆大歡喜
別再用什麼理論什麼分析了, 除了規定以外的事情, 人和機械的因素佔最多, 防不完
卡在車陣裡面, 有了突發狀況, 安全距離只是會讓事故減輕, 何不空出一個車道作緩衝
我前面已經有說了, "前方車流不多時", 車多或塞車就不在這個範圍內了
別再100, 110, 119了, 我不相信119巡航的都敢這樣開過去, 突然煞到80的我也遇過
包含我在內的各位鍵盤用路人, 相信大家都不是在值勤中的執法者
不用再去管誰要佔用內車道而逼他車, 不用再去管誰要超速多少而不讓他過
我們都不是執法者, 不要再為了理論而吵, 不要再為了正義感而吵, 我們都不是執法者
法規層面的東西, 交給法規去處理, 既然會有爭議, 就是法規不夠硬梆梆
要解決這些爭議, 請大家拿出你們的理性和正義感, 一起擬出規定, 大力施壓高公局吧
既然大家沒共識、沒默契, 就只有硬梆梆的規定, 才會造就井然有序的秩序
以下開放噓文, 本篇不討論100、110、119, 歡迎大家拿出你的理性來討論
※ 引述《mocha200e (咖啡)》之銘言:
: 從昨天吵到今天 小弟我每天行駛高速公路超過兩小時
: 我想我有資格討論高速公路用路問題
: 首先 聲明 我絕不認同超速行為
: 以下請別無限上綱超速問題 也不用喊著本版都是中二
: 以下是我整理看到的想法 反正不會有結論 大家各有各的立場
: 1.嘉偉及其他試車評常無意間宣導 "內線車道為超車道請勿佔用"
: 2.巡航派搬出"內線車道為超車道及最高速限行駛之小型車使用"
: 就是這裡出問題了 看起來兩條有點衝突 但其實又不衝突
: EX1.兩車皆在不被開罰速度(不舉數字例免得開闢戰場吵不完)
: 前車慢後車快 可確定的是前車至少100 後車最快119 (皆不會被開罰)
: 幾個問題請大家思考
: 1.後車若想維持比前車較快的速度 選擇換中間車道(巡航派希望的)
: 不管是減速換中間車道後再切回內線加速到本來行駛速度
: 或者是原速度切中間車道再切回內線 跟 前方較慢車切中間車道
: 拜託撇開任何舉凡車種品牌 底盤 年限 輪胎 駕駛技術各種問題
: 沒任何變因 簡單講 兩輛車子完全一樣條件好了
: 後車切中線比較危險還是前車切中線比較危險?
: 2.後車選擇切換到中間車道(不管是減速還是原車速) 是否違背了
: "內線車道為超車道"的本意? 中間車道也變超車道
: 有人說 "誰說中間車道不可以是超車道" 46444以下推文有人解釋了
: 從右側超車是違法行為 就算是好了 那何必強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3.請參考歐美所有行駛高速公路的大方向跟概念 影片很多
: 哪一個不是內線較快遇到前車慢時 前車自動讓道?
: 喔不能這樣講 會被戰說超速 還是重申以上任何狀況都是100-119行駛不會被開罰的速度
: 4.紅斑馬佔用內線例子很多 我遇過的全都是在執勤公務
: 執勤公務本就有佔用內線的正當性合理性 本就該自動選擇超車
: 你要跟他巡航當然也可以 我遇過的是內線開80的紅斑馬
: 有紅斑馬會無緣無故開80在內線嗎? 所以請別舉這麼極端的例子
: 呼應文章最前面 總之法規中 沒有講"內線車道為超車道"
: "內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這兩條中 哪一條比較重要
: 所以有問題的是法條 這點真的是瑕疵 但實務上呢?
: 反正也沒結論 我比較想知道 第一個問題答案 哪一種情況變換車道比較危險
: 最後
: 在這種看似衝突的法條下 還是要推肯110-119定速巡航的巡航派了
: 至少你們不是真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