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結果還蠻意外的,支持時速120可持續行駛內線,不論中線道和後方有沒有車的
比例為9.4%(106選A,11選B),居然趨近馬總統的支持度!?
民主國家嘛,互相尊重就好了
至少我們知道未來會在內線以120行駛的10台也就1台,其實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國道上會時常超過120行駛的,不負責經驗告訴我,大概不到1/100。
所以...如果選B的發現還是有一堆車繞過你...那還是拜託你不要占用內線
不敢說你龜,是你的表有問題啊~你的守法變成不守法(占用超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
是吧?
※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反正不會有結論,那就投票吧。
: 前提:速限110路段,中線道沒車,你開在內線道。
: 而後方有一台車從遠方漸漸接近你的車並閃大燈示意讓路。
: A. 我時速120,但是右切中線道讓路。
: B. 我時速120,已達拍照上限,維持內線不變。
: C. 我時速110,已達速度上限,維持內線不變。
: 兜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