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車道是否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其實根本沒有討論的必要
因為這一條只是超車前提下的但書
也僅說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並沒有說可以持續行駛
而且這條的成立條件是有超車的條件下,才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不過討論到爛了,也不想爭這個,信者恆信
我想不如修正標語
"非超車之車輛,應行駛於外車道"
這才是正確的國道行駛方式吧
也沒有速限爭議
要罰開內車道 中線車道的標準也很簡單
不以速限為依據,而以超車條件為依據
也就是 右側車道的 前 後 法 定 安 全 距 離 內(車速(公里)/2 單位公尺)如果都沒車
就違反了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所以理論上,半夜幾乎無人的國道,應該只會有外側車道有車行駛 (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