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才剛驗完車,前天去做16萬保養,15年牛頭牌tercel
還跟老闆說,錢的部份ok,(固定配合的)該處理都處理,
花一萬多保養,換煞車皮,墊片油封,全車檢查,
2天後保養完一上國道,警察封交流道抓酒駕,
問我有沒喝酒,然後要放我走,突然另一個叫我
路邊停車,出示身分證,想說沒犯罪乖乖配合,
他交給另一個警察,然後跟你聊天,
一分鐘後你才知道正在開單,理由日胎紋不足。
出示保養單也沒用。問說罰多少,答3k,
大概1個輪子錢。
去年換2顆,之前一顆破掉去換一顆(老闆自己說換1顆說好),形成3顆較新一顆舊(12年第
6周)的對比
其中一個還說去驗車不會過的啦,警察目測說沒0.16公分,
但驗車跟保養廠明明說還可再用一段時間。
明明都照規定保養,每半年驗車,保養廠不說,
驗車廠是政府委託的說還可以,警察說不可以,
到底該相信誰?驗車驗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