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ENFENG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1-04 14:30:54這不過就是基本的權力與義務問題。
法學概論或高中的公民與社會(現在還有嗎?)就有寫了。
你有拒絕在這停車場停車的權力。
但若你不願另找地方停車,那你就有遵守他規則的義務。
就好比你唸一所私立高中,有著醜爆的制服、門禁、老師教的爛、校歌難聽、每天要升旗
。
OK, 你可以不唸也可以轉學,但你若選擇在這裡,就必須遵守。
當然你可以寫建議或陳情,但校方在不違反教育部規定下也能拒絕你。
停車場也一樣啊,地是他的,他當然可訂規矩。
※ 引述《b8301013 (葉子)》之銘言:
: ※ 引述《masi (匈奴未滅,何以家為)》之銘言:
: 標準台灣人的思維,就像我有繳健保費,健保資源任我享用的想法一樣。
: 你想想看,如果你小車停大車位,那大車怎麼辦?那我要不要騎機車也去
: 停大車位?那騎腳踏車和妞妞車也一起去停大車位好了,我是顧客我最大!
: 那嬰兒車也可以放在上面佔著是不是?今天要有一套遊戲規則讓大家來遵守
: 而不是想怎樣就怎樣,你可以不爽不去消費,但有必要去為難警衛?他也只是
: 奉命行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