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iusalpha (Prius Alpha)》之銘言:
: 新聞連結:
: 事發當時雖然有減速,但是並沒有停下來,竟然因此吃上官司。
: 葉小姐跟法官說,他以為摩托車跟其他車輛發生擦撞才會倒地,
: 但是法官認為雖然騎士是自己摔倒,葉小姐沒有過失致死,
: 但是明明知道有人摔倒卻沒有下車幫忙,認為他肇事逃逸,重判一年四個月,
超好笑的判決
假如是 有責失 沒碰撞 但是導致人摔倒 這樣判還有理
(舉例:汽車不禮讓機車 綠燈直接右轉 導致機車雷殘)
但是
"零"責失 "零"責失 "零"責失 還可以判一年四個月?
以後我騎車雷殘 直接說隔壁汽車開太快嚇到我叫他賠就好
他不賠 我就說他肇逃
這個判決也告訴我們 做人別太老實
坦白說看到有人雷殘 結果要被判刑
或許說不知道 可能無罪
以後看到車禍 有人問都說不知道
看到有親屬上網找目擊者也最好別去幫忙
否則可能會被判肇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