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有人向我問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3項裡面「競駛」的定義跟如何檢舉,
: 老實說這個東西我不清楚,因為我自己還沒遇到這種情況,所以我已經去信交通部部長信
: 箱跟警政署署長信箱詢問了,如果有答案的話會在回覆到板上讓大家知道,請向我詢問的
: 板友等個...幾天吧。
大家好,我回來了
其實我已經收到回覆一段時間了,只是忘記來板上PO文
先來看警政署給我的回覆
http://i.imgur.com/AskGSLC.jpg
前面部分講的是民眾要檢舉必須提出證據證明,這大家都知
道了我就不贅述
來看看後面,承辦人給我的回覆是「競駛的定義就是兩台(
以上)的汽車在道路上面比賽、競技,但如果你要檢舉的話
請自己提出有拍到兩台車在競技的整個錄影過程,再給警察
判斷這是不是競
技、競駛。」
我只能說這根本官腔…我就是想知道我要舉發的話我要怎麼
認定他是不是競技啊囧,給的出這種大便答案我也沒辦法,
只好以後我自己遇到了親自開一張罰單再來讓這些長官去認
定有沒有構成競駛了
哦對了,回覆我的這位承辦人是警政署交通組的警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