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只要有保第三責任險和車損險
民事車損和醫療是不是全部就可以請保險公司處理了??
另外刑事被告傷害的部份
就要自己再另外處理??
感謝
※ 引述《a12321a (鳥夢)》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D
: 小弟去年11月在善化跟人發生車禍
: 一位婦女騎機車撞到我 我閃紅燈 他閃黃燈
: 是一件小擦撞 去醫院看診結果是挫傷 也沒寫休養幾日
: 因為對方說沒有摩托車無法上班 也沒錢先修摩托車再等保險賠給他
: 所以摩托車我也先代墊修好了 收據在我這邊...
: 結果對方在第一次調解委員會的時候 拿出700多元的醫療收據
: 跟我求償20萬(這裡真的要靠北一下 他裝作很委屈 說只要20萬就好~噁)
: 當然我們家保險不願意賠 對方說有傷到神經要做核磁共振
: 第一次和解就這樣失敗惹...
: 我當下是說 有收據我們全部負責...
: 結果等收據的過程他竟然跑去告我傷害...
: 請問我該如何應付他 因為他擺明就是要敲詐的
: 補充
: 1.電話關心過程 他曾表明認識黑道 要我難堪都可以
: 但他很有技巧地講 所以抓不到點可以告他恐嚇
: 2.對方小動作很多 調解委員會結束後 他私底下還跑去跟主委哭訴
: 我看到只能搖頭....是有這麼缺錢嗎???
: 3.車禍當下做筆錄 他一口咬定是我的錯 然後說他騎很慢了
: 等到鑑定報告出來(他騎太快) 他就改口說 他撞得當下什麼都忘了
: 4.我本身住彰化 事件是我在南科支援的時候發生的
: 所以他告我我會很麻煩 還要特地跑善化 有什麼辦法不用這樣跑嗎
: 5.我有機會告他誣告之類嗎!??? 我不想被欺負成這樣 也想請他來彰化旅遊
: 謝謝大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