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一個月139人無辜被撞 6成駕駛粗心肇

作者: inp0307 (pencil)   2016-02-27 09:58:35
北市一個月139人無辜被撞 6成駕駛粗心肇事
馬路如虎口!台北市交通大隊在交通會報上,統計出行人受傷的數據,光是台北市1月份
,行人跟汽機車發生事故就有290件,其中行人「無辜被撞」更高達139件,讓市長柯文哲
說台北市根本不適合行人行走。實際勘察高肇事率的路段,幾乎都是較小的路口、沒有左
右轉號誌燈。
行人過馬路一邊玩手機,結果右轉車輛也沒注意而直接撞上,像這樣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卻
遭汽機車追撞的事故還不少,1月份光是台北市就總共發生290件,其中行人「無辜被撞」
就有139件。
民眾:「也是要稍微看一下,我過馬路的時候會看一下車子。」
其中事故率最高,德行東路和忠誠路的交叉口,德行東路因為路小、路口是一般號誌,不
像大路口有左右轉號誌,左右轉要是車速快就很容易就撞上行人。
同樣的肇事原因,也發生在昆明街和桂林路,路口小讓很多行人還得閃過右轉車輛才能通
行,不像部份路段寬敞、會設置防撞設施,行人無法在綠燈秒數內通過,停在中間等待比
較安全。
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組長林洸賢:「行人未依號誌規定指示行走,車輛因此跟行人發生交
通事故,行人穿越道的路權是行人的,車輛還是肇事的主因。」
根據統計事故發生原因,40%的行人未依號誌行走,但有60%是車輛駕駛未注意或是視線死
角,不過依據法規,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有絕對路權,雖然肇事駕駛得負較高責任,
但馬路如虎口,不管行人或車輛都得再三注意。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41607/
看樣子還是很多駕駛人不知道斑馬線行人有絕對路權這件事(考駕照沒教?)
作者: iuiuisme (iuiu)   2016-02-27 10:07:00
有些行人邊低頭邊過馬路 絕對路權哈哈哈
作者: yulon99   2016-02-27 10:09:00
看到這篇新聞就想到前幾天一位年輕人跨越分隔島穿越馬路居然還低頭看手機走路,等機車要靠近時才抬起頭...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2-27 10:14:00
行人綠燈穿越班馬線本來就吃了無敵星星的絕對路權,有問題嗎?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6-02-27 10:23:00
如果說六成行人是無辜被撞 那另外四成就是行人有責任
作者: keckelly (請叫我企鵝先生)   2016-02-27 10:25:00
綠燈亮慢慢走 轉紅燈還在走
作者: Zeroro (存在感薄弱)   2016-02-27 10:30:00
一定沒有6srs+esp
作者: Qaaaa (小Qa)   2016-02-27 10:40:00
行人在斑馬線打滾一樣當帝王啊
作者: joesoul (聚合的靈魂)   2016-02-27 11:09:00
1樓的觀念真強
作者: richdanny (Daniel)   2016-02-27 11:43:00
撞了可以敲竹槓讚欸
作者: st930617 (宇)   2016-02-27 16:11:00
過馬路低頭真的算無辜嗎
作者: berryc (so)   2016-02-27 16:29:00
綠燈走斑馬線低頭真的無辜..除非他去撞到別人
作者: u4u4 (荔枝)   2016-02-27 21:39:00
台南不知道幾個人被撞,左右轉車最大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6-02-27 23:55:00
台北市根本不適合行人行走?之前不是狂打壓汽機車?
作者: bosco3827   2016-02-28 19:41:00
互相尊重很難?好手好腳在斑馬線上龜步+滑手機很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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