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照方法再怎麼考,我想車禍三寶還是不會少。因為要遵守規定都只在考照時,考完上路
記得多少,會遵守多少就看人了。
我認為比較好的方式是拿到駕照的一定時間內還是要處
在駕駛人的測試階段。比如說,在拿到駕照的兩年內,算學習駕照。期間若有違規或事故
,就重新再考,然後重新計算。如果這樣循環三次,也就是六年內都一直有違規行為,表
示這個駕駛人學不乖,我想,駕照也不用拿了,放這種人上路是移動的殺人機器。
而兩年內都沒有違規情形的,不代表就真的比較會開車。有可能兩年都沒開車,有可能運
氣好。但起碼會真的有辦法養成一些好的駕駛觀念。這種取得正式駕照資格的,得採用扣
點方式,小違規扣點罰款,扣到點數為零,還是要重考…
雖然看起來很煩,我想的其實是駕駛觀念的養成比會不會考試重要。擺一個會失去駕駛資
格的可能性在那邊,多少會讓剛拿到駕照的人心裡有個掛念,考照時學的規則會記久點,
不會考過就忘了。
現行的考照方式,還是停留在以往的觀念,考過了,駕駛人開車出去有幾個記得交通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