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PO…
不好意思大家
昨天家父走在斑馬線上去買東西
被左轉車撞擊
當下對方似乎有報警 並叫救護車
但家父堅持不上車 (因為他覺得他沒事情
似乎當下也和解警察並未開交通事故單(有錄音
而後父親回家
身上多處流血
我們詢問他事情
他全記不住了
所以我們才將他送醫
事後發現肋骨三根 鎖骨一根
顱內出血 雖然意識算清楚
但當下情況皆以不記得 是陸陸續續回想起來
我的問題是
我後來當下以為對方肇逃
所以有報警
但警察後來查資料 才發現先前已經有報案紀錄(但沒有開事故單
也已經補開事故單
這樣後續我們還可以求償嗎?
雖然到現在我還聯絡不到對方==
手機都語音…
麻煩大家了 如果PO錯請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