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產險感到納悶
前一陣子我車被撞肇責完全在對方(對方酒駕+無照),保兆豐乙式全險(一年保費3萬)
原廠估價修理費2萬,但是保險公司只認定其中1萬的部分願意出險
那好,保險公司不認帳的1萬部分我修與不修也沒差,選了不修
接著,保險公司又說要我先跟肇事車主談確定要修的1萬元看看,我才懶得談
叫保險公司你要處理就處理,不處理我解約換別家
我納悶的是,假設有100輛車各保了3萬的乙式險,保險公司收益就有300萬
然而一年內100輛車總不會出事20輛吧?
而且保險公司會去找"肇事者"要錢,這表示,修車的錢也並非從保險公司自己身上"出險"
假如,撞車的雙方責任各有一半,我自己要出一半的修車費
另一半修車費還是對方車主出錢呀,最後,保險公司出的錢仍然是0元
更有甚者,像我的案例保險公司還叫我自己去跟對方談咧
聽起來,產險業根本就是兩手空空的行業嘛,拿一張A4紙出來寫幾個字就要跟你收3萬
等到要修車了反正不是甲賠就是乙賠,出錢絕對輪不到保險公司,是這樣嗎?
那產險公司的功能,在撞了車了這件事情上到底有什麼功能呢?
因為真的很迷惑,特來請教偉大的PTT大神們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