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搶錢?紅線多劃70公里 違停開罰破5億

作者: Squal (只在乎妳)   2016-04-15 15:10:15
※ 引述《Tosca (hi)》之銘言:
: 看推文就知道一堆人搞不清楚紅黃線差別有多大
: http://tinyurl.com/z696qxs
: 一、禁停紅黃線之意義為何?
: 禁止停車線(黃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如7-20時),允許車輛因
: 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 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如0-24時),不
: 允許車輛上、下人、客,裝卸物品等臨時停車行為。
: 簡單講 黃線可以停計程車 讓人快速上下車
: 紅線連計程車停下來載客都不行!!
: 等於是車流量大 純粹只能運輸行走用途的路線 才能畫紅線
: 或是轉角 巷口等視野死角容易出事的路段 才能畫紅線
: 如果整條馬路都畫紅線 照規定 整條馬路你都不能跟計程車招手 因為他不能停~
: 所以有沒有搞清楚狀況阿~
想要討論一下這個議題
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下
還有一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其中有些相關的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
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會節錄第十一項,是因為在多數人的觀點,超速10公里以內是不用被罰的
因此第12條的情事,應為多數民眾及執法者可接受以勸導為原則
主要的結論有:
1.只要不擋人,可在紅線臨停上下客貨,包含計程車、自小客車、貨車。
會有這樣的規定應該是考量現行交通狀況及用路習慣,臨停需求太大。
但這邊衍生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不妨礙通行,為何不改為黃線,直接開放臨停?
若因該處只適合臨停不適合停車,亦可設置24小時黃線。
唯一的可能性是在標線繪製與處罰之間找到的平衡點
2.0-6點就算是紅線亦可以停車,但不能停殘障車位、消防栓。但如果被人檢舉,
則違規會成立,會依法開罰。這邊不知道有沒有人檢舉過?
作者: Tosca (hi)   2016-04-15 15:13:00
台灣人認為停車只要不超過24小時 都叫作臨停所位"臨停"根本毫無意義 缺乏明確定義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4-15 15:53:00
臨停有定義啊,人在車上不熄火,3分鐘為限
作者: BlueSatan (...￾  )   2016-04-15 16:58:00
所以紅線其實可以臨停的??就像樓上說的三分鐘為限??
作者: jeter0612 (jeter)   2016-04-15 17:58:00
不是吧,紅線只要你上下客完就要開走。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4-15 18:16:00
臨停有定義不等於紅線可以臨停吧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6-04-15 18:50:00
紅線也不能下車吧
作者: jameskoko (風凌兒)   2016-04-15 18:54:00
黃線才是臨停三分不能熄火,紅線看你停著不動沒任何人上下車就可以開了
作者: BlueSatan (...￾  )   2016-04-15 19:28:00
可是原Po的結論就有說:可在紅線臨停上下客貨!!原Po打這麼一大篇解釋這麼辛苦都沒人看的嗎?
作者: skiptomylou3 (我承認我喜歡冷門車)   2016-04-15 20:39:00
開車就是要違停阿,尤其現在新的檢舉規定檢舉違規停車要拍到駕駛座才能成立,真是爽,可以避免被人檢舉又可以在車上打神魔,然後再自(我安)慰自己有打雙黃燈
作者: berryc (so)   2016-04-16 13:38:00
駕駛在,車子未熄火,不超過3分鐘。這叫臨停的定義紅線24H禁止臨停,很難懂嗎?載客上下車除非跳車,不然停10秒。10秒也是臨停但是台灣臨停抓的很鬆,因為會被里長關說小黃,貨車臨停警察都當沒看見反正違停就抓不完了,單子抄一抄就got 業績,車主也沒機會跟你灰還有黃線是寫7-20可臨停,所以意思就是以外的時間黃線=無畫線紅線是全時(24)禁止臨停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6-04-16 15:21:00
不過也有看過那種沒有路肩可言的黃線, 然後大家還是放的很開心,直接2/3車身佔據道路雙向,然後一條單向各有一線的雙向車道就這樣莫名其妙變成了雙向共用一線的窘態(因為也沒間了,兩邊放滿違停...終歸還是涉及到執法的取締強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