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4-26 21:38:46自去申請版主後,便去精華區檢閱,理解這個板的歷史,於此體會到兩件事。
首先,很驚訝這個板自2014以來,應徵期長達一年,竟只有一人應徵板主(有誤請指正)
,人力匱乏,可想而知。其次,2014板規內容,大抵來說,名目細,罰責輕。使得板主疲
於奔命。
我知道有一些意見,認為沒板主,這個板也能好好的。我並不否認這種可能性,畢竟,就
這板多數使用者而言,自律性算不錯。會想鬧,想玩,想測試底線,會想發洩的,實際是
小眾。但是,事情會變,風氣會變,以前偶一為之的玩鬧,一旦形成風氣,板面便隨時可
能失控。
對此,我認為這裡需要板主,也需要板規。需要三位板主,需要再作改良的板規。
板主選舉,會在我上任後,開始進行(如果有有上任的話),預計應徵三週,投票一週。
希望有動力與耐性的人,可以考慮參與應徵。
在此之前鬧板文,會懲處,但是,是依2014舊版板規懲處。如果你們留意便會發現,禁言
多則7天,少則3天,幾乎沒退文條款。簡單說,現在就算依舊版板規處理上任前這段時間
的鬧板文,一個人最多也就罰15天禁言而已。且沒退文,car板玩完就到它板聊。你覺得
誰會在乎呢。
不過,前板主的設置,並非毫無意義。他顯然相當看重各位的言論自由(至少比我看重)
,禁言時間短,也不願給人退文。不過,這最終換來的是,疲於奔命,倦怠,然後放棄這
個板。
我認為板規需要修改。我在當初毛遂自薦那篇裡有提及。我在這邊,再做一次補充與說明
。以2014年板規,修正後內容如下: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4-26 21:41:00
正想發訊息給你跟你說可以結束連署了,就看到你發文但是我覺得你的水桶判決全部都一樣,有點不妥,而且一個月算是比較嚴重的罰則了,稍微斟酌一下
作者:
ymcaboy (水城)
2016-04-26 21:58:00板規還需從長計議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4-26 22:20:00歐車板,板規夠簡易。也用滿久的。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4-26 22:28:00
加油~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4-26 22:56:00我規劃看看。不過這方向會刪掉不少細目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4-26 23:01:00辛苦啦!
作者:
Tosca (hi)
2016-04-26 23:49:00版主都是很辛苦的 沒拿錢卻要做那麼多事 辛苦了~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6-04-26 23:56:00加油
連署時間到5/8然後回報組務 等審核通過才會掛上去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4-27 11:26:00
不用等到連署結束,可以直接上報
廢文的判定恐怕不容易 前版主做的也沒錯只是有些廢文王的發文讓人觀感不佳例如說某P廢文王 其實不只在車板出現有興趣可以在Playstation版搜尋PanasonicCM用標題搜尋可以看到那邊版主是怎麼處理的而且根據判決說法 這傢伙不是在一個版出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