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ica8049 (泰卡)》之銘言:
: 1.車子前面和後面的修理費用
: 2.拖吊車費
: 3.代步車費(車子維修期間的代步車費,工作一定要用車,否則無法上班)
: 在維修費方面,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已經理賠(十三萬)
: 現在的問題出在拖吊車費(四千六)和代步車費(一萬八)!
: 「拖吊車費」是事發當天我們先繳,
: 「維修費」和「代步車費」的部分是在我們的車子進場維修好之後,
: Nissan負責我們案子的專員打電話通知我們可以去領車,
: 這表示我們當下要付清汽車的維修費和代步車費才能領車,
: 維修費的部分在聯絡肇事者後很快的由對方的保險公司理賠,
: 所以我們去領車的時候,
: Nissan專員告訴我們目前只要付出代步車費就可以把車子領回去,
通常保險出面,應該會留下保險那邊的專員聯絡資料
建議下次(希望不會有下次)先直接跟專員那邊聯繫
因為每個車主保險可以給付的範圍不同,有時車主自己也搞不清楚
所以直接先跟對方保險聯繫,看看哪些錢會由保險公司付,而且付全額還是部分
這邊看起來代步車費用應該保險沒保,不然應該會連同修車費用一起付才對
但是建議還是再跟對方保險公司確認
搞不好保險公司不知道這一筆
: 代步車費由我們先付,開了收據之後再向肇事者索賠就好。
: 好,問題來了,我們和肇事者索賠「拖吊車費」(四千六)和「代步車費」(一萬八),
: 肇事者說,在我們跟Nissan領車的時候表示這件事情已經「結案」,
: 他的保險公司不會再負擔「拖吊車費」,他說這是我們當初領車時自己造成的疏失,(What?!)
如果保險沒有包含拖吊車跟代步車,保險公司當然不會付
在車子已經修好的同時,自然保險公司那邊也就結案了
不過,既然對方那邊要負全責,你所有相關的民事損失,都是屬於可以求償的範圍
當然可以拿多少就不一定
: 在「代步車費」方面,他個人只願意出一萬二,還說剩下的六千塊要我們自己付,
: 就當作是讓我們學一點社會經驗,他賭定我們不會把事情鬧到法院上去,
: 因為對雙方都沒好處,還威脅我們接受他只願意負擔一萬二的事實,
這邊看起來,對方保險沒有包括代步車跟拖吊費,不然他去省這個錢幹嘛?
所以單純是他自己想要少付一點
: 否則他要他的保險公司不幫我們賠那個十三萬的修理費,
: 而且到時候他也會請他的保險公司幫他出面處理,他不用親自出面,
基本上,保險公司既然已經付了修車費,車廠也讓你把車開走,
這案子保險公司那邊就算結案了
保險公司絕對不會再去把修車錢要回來,沒事去open一個已經close的案子幹嘛?
再說了,如果真的不是保險理賠的範圍,保險去幫忙處理不該理賠的部分,
是當保險公司都是當義工做公益的嗎?
客戶付了多少錢,就會做多少服務,沒付那麼多錢,他們哪會管那麼多
: 我們只會把自己搞得很狼狽而已,
: 電話中感覺不斷用一些話術要引導我們「接受」他開的條件。
: 我的疑問是,領車的時候為什麼就代表這件事情已經「結案」?我們沒有簽「和解書」啊?
: 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去警察局說我們不願意和解,讓警察幫我們申請到調解委員會呢?
: 最重要的是怎麼拿到拖吊車費和代步車費賠償呢?
既然還沒和解,就走法律途徑,
細節部分可以找各地法律援助機構了解一下
不過,可以先寄個存證信函,大意就是把對方做了什麼壞事,造成你什麼損失,
現在保險公司付了哪些,還差哪些沒付,要對方趕快付清,不然要上法庭這類
反正就是告訴對方,要走法律就走啊,你也沒在怕的
有些人嘴裡說不怕,真的上了法庭,還不是乖乖的,
不然怎麼有些版三不五時就出現道歉文
: 肇事者上面說的話應該是在呼隆我們吧!從事發到現在一句對不起都沒說,
: 能拖就拖,要不然就是一直躲在保險公司背後,
: 請保險公司的專員為他出面處理,整個令人不太舒服。
: 感謝各位耐心的閱讀,麻煩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或是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們幫忙解惑了!
: 感恩不盡><
最後附上台灣法律扶助的網頁
http://www.laf.org.tw
要走法律途徑,細節最好還是去找他們問清楚,
切記:只要自己沒錯,不用擔心走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