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平面道路被BMW從後方追撞
事由; 當時下班尖峰時刻, 機車汽車都很多
行駛在外車道上,前方轎車要右轉進路邊修車廠,但是機車多所以他是有停在外車道上
方向燈也有打, 我跟著煞車, 但是後方BMW就從後方kiss了 囧
現場我沒有轉彎,附近也沒有任何路口,可以說是全直線路段
對方是新款BMW 520d, 我是1996年Liata沒有行車紀錄器
我車損傷後車廂有點凸起來, 無法正常開關, 保險桿目視也有點變形
而對方BMW車頭排氣孔,保險桿,車燈等等全毀了
1. 我煞車是有急一點, 但也不至於很緊急煞車
但是有詢問其他朋友,有可能對方會咬我有急煞這一點
可能我還要賠對方修車費
請問這個情況下警察會怎麼判定呢? 比例原則?
這點我頗擔心,是否我因為前方有車而停止在路上被追撞導致我也有責任呢?
2.警察叫我們先聯絡保險公司, 但我只有強制險保人, 不保車損費用
主管有跟我說未來他們要賠我的話,我會很吃虧
因為我沒有保險公司跟他們談
這點是否正確呢?
3.對方(女,一人單獨駕車)事發時感覺有點驚恐
警方先讓她作筆錄,並說有個資問題所以請我去外面等
輪到我進去後,警察說"小姐有急事要先離開"
我完全沒有跟對方談到話,從狀車後下車講了一句"叫警察"之後就都沒有交談
輪到我做完筆錄有發一張單子上面有聯繫電話
但是我今天打電話給對方先跟他談維修事件, 但完全沒接也沒回
4.現階段我是否再繼續打直到聯絡到對方?
或是設定時間(一個禮拜?), 若是對方沒來就直接上法院?
因為是第一次有行車糾紛,這幾點真的不是很懂
希望各位大大給我建議,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