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eathy123 (必)》之銘言:
: 去年發生的一件車禍,我開車行經十字路口直行,我方向號誌為閃黃燈,我由時速30公里
: 減速至18公里左右過路口,此時我右方一輛機車撞擊我右後車門(該機車方向為閃紅燈,
: 他時速應該不慢,因為我聽到他的緊急煞車聲),事後酒測他酒測值0.49。
: 今天拿到警方分析研判表,說我未依規定讓車…(我閃黃燈減速,對方閃紅燈酒駕,照規
: 定我要讓他??)
: 保險公司說我有肇責要漲保費……
: 請教有經驗的大大這樣合理嗎?我是否可以有平反的管道?
: 附上行車紀錄器截圖
: http://i.imgur.com/EVHZ4PH.jpg
: http://i.imgur.com/lZQ8toE.jpg
: http://i.imgur.com/P34KPY6.jpg
: http://i.imgur.com/z4w8M9v.jpg
你沒講清楚
是不是他是主因
你是副因
他七你三
這種沒紅綠燈的case
你不是在靜止下被撞
幾乎都會吃過失
如果對方有受傷更麻煩了
他會告你過失傷害
而你只是車損
玩不贏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