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6-05-16 23:39:23女子「肉身佔車位」遭勸離竟嗆:去報警阿!
2016-05-16 11:53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女子用肉身佔車位。取自爆料公社
都會區停車位難找,有民眾乾脆讓同行者先下車「肉身佔車位」,有民眾錄到一名女子在
臺北市路邊佔車位,死都不讓開,還反嗆「去報警阿」,他將影片PO上網,引發熱議。
一名網友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到臉書爆料公社,14日中午他在台北市酒泉街附近找車位,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位子,但竟然有一個撐著洋傘的女子一邊打手機、一邊用身體佔據車位
,約40秒後她的同行者才開車抵達。原PO指出有跟女子表示要停,但她死都不讓開,還嗆
「去報警阿!」,加上因為車上還有嬰孩所以不想跟她吵,只好摸摸鼻子離開。
不少網友表示氣憤,認為政府已經宣導過了不准用人佔車位,怎都講不聽,有人建議原PO
直接斜插進去卡住,誰都別想停,看誰撐得久,或者乾脆報警,讓警方給她開單。
民眾用「人佔車位」不僅不道德,還有違法之虞,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4
款,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
足以阻礙交通,可以處300元罰款。
http://udn.com/news/story/9/1697765
所以人佔車位到底有沒有違法??
記者列的那個條例,感覺也不是針對人佔車位的行為啊~~
不知道警方真的來了會怎樣…
原來停車格是「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
作者:
emj7077 (自由的國家叫台灣)
2016-05-16 23:56:00停車格也算即成道路
作者:
loloman (吃飽的感覺真好)
2016-05-17 00:08:00才三百塊而已(挖鼻孔
作者:
baw88 (小寶)
2016-05-17 00:14:00300塊誰會在意,可能還說五百給你不用找了
違法 罰600而已 而且警察不一定會開單300台中報警沒用 警察來在那裝傻說沒看到人
作者:
berryc (so)
2016-05-17 00:24:00可以在格子裡緩步行走啊
我也遇過這種 就硬切進去 沒完全停好 對方不爽開罵林北照樣走人 回來開車發現多了好幾道刮痕可是我的行車紀錄器還開著 結果...科科
作者:
binser (阿成)
2016-05-17 00:51:00結果?
作者:
YouXD (XD)
2016-05-17 03:18:00說真的 真的硬停的話 不怕回來你的車多好幾道刮痕之類的嗎
我之前有遇過兩次次人站車位的,兩次都是目測45歲上下的女性。第一次我就無視他直接快速倒車他就讓了,第二次我一樣要倒車可是他沒讓,高球桿拿出來大喊一聲幹,跑的比飛還快。很多都這樣欺善怕惡啦…你一出來氣勢比他兇他就不敢碰你車了。因為我這兩次都是停好之後觀察了一個小時人都沒回來幹嘛,至於我為什麼這麼無聊?我就在對面的便利商店喝咖啡而已如果我要停之後會去看不到車的地方,我一定去付費停車場停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6-05-17 05:13:00如果給我500叫我把車位給他,那我願意喔
行車記錄器沒用阿 除非有照到車身 否則人來刮 記錄器只會看到有人靠近 根本無法證明是他刮的 只能哭哭了
之前去台中的 costco 停車場,也都一堆人在佔車位心理上就很不想再去。一個人實在很難找到停車位。
作者:
fywei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16-05-17 08:18:00好可憐 台灣怎麼變成像難民營
作者:
seuil ( )
2016-05-17 08:23:00報警? 警察只會覺得你別來亂
作者: gb0606 2016-05-17 08:24:00
300就夠停車了~~
作者:
cbate (自由是用錢買不到的)
2016-05-17 08:27:00死三寶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6-05-17 09:50:00講真的,就算他走人 你停的安心嗎?通常有爭議的車位,除非是為了賭氣
作者:
seuil ( )
2016-05-17 09:52:00你想跟她拼你就拼 我都會讓就是 畢竟對方什麼心態無法預料只不過是個車位 再找就有了
作者:
jash (1234567)
2016-05-17 13:01:00他在抖的車主 不e歪
作者: MadeTW 2016-05-17 15:18:00
等科P漲到一萬吧...佔殺小車位
之前去costco也是遇到佔位的三寶 直接停進去不鳥她臉皮超厚 停好後還罵我 超怕車被刮 鬼島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