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ofking (SLIVER)》之銘言:
: 好讀版:https://www.ptt.cc/bbs/car/M.1470932447.A.14C.html
: 不多說,直接上個警政署署長室回函
: http://i.imgur.com/HlloG1H.jpg
: 事情經過:
: 在外遊玩時看到一台車停紅線被拖吊
: 但是後面那輛停在轉彎處的車卻沒被拖吊甚至開單
: 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 上圖:
: http://i.imgur.com/At8v6H1.jpg
: http://i.imgur.com/jzJUdEr.jpg
: http://i.imgur.com/SeTRIrx.jpg
: 於是便開始了這次漫長的檢舉路XD
: 1.向嘉義市警察局檢舉轉彎處停車。
: 雖然我承認引用的法規不對,但是彎道處應該有說對...
: 結果:只說會派人量測,沒辦法像國道警察一樣知道有沒有開單。
: http://i.imgur.com/aihpKvF.jpg
: 2.向嘉義市警察局局長室申訴:
: 結果:只說前面那台停紅線所以依法拖吊,白色車輛沒停紅線不違法。
: http://i.imgur.com/TJOiq73.jpg
: 3.向警政署署長室第一次申訴
: 結果:跟第二步結果一樣,還無反應只是個NPC
: http://i.imgur.com/PxFVMZy.jpg
: 4.向警政署署長室第二次申訴
: 並附上行政院網站問答:(簡單來說轉彎處十公尺內不管有沒有紅線皆不得停車)
: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04&p=5&f=6
: http://i.imgur.com/m1UZM4e.jpg
: Q.交岔路口10公尺未劃設紅線可否停車?
: 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
: 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
: 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
: 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
: 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
: 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
: 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
: 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部分恕刪
我覺得原Po檢舉時引用的法條跟申訴的方向不對,當然警方也有做錯的地方
,應該要看提供的照片是否有任何違規,有就應該製單舉發
先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1項2款跟56條1項1款,兩者都包含了原Po
認為的交岔路口十公尺內違規臨停/停車
行政院網站提供的問答也是針對上述兩條對於「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無劃設紅
線是否可以舉發」為主
但該項違規的構成要件是交岔路口,也就是一般認知的十字路口或其他由兩
條道路交會而形成的岔路,在岔路的轉彎處範圍十公尺內不論有無紅線皆不
得臨停/停車,這沒有任何問題
但從原Po檢舉提供的圖片來看,應該適用的是56條1項2款設有彎道標誌之地
段停車(55條臨停部分我要再查一下,從法條內沒有看到設有彎道標誌的路
段是否可以臨停),因為照片中的路段非屬兩條道路交會產生的岔路,僅係
一條道路的彎道處,所以並非原Po所指稱的路口十公尺
最後,如果檢舉的是上述的56條1項2款彎道處違規停車,建議除車輛的違規
情形之外,最好也拍攝該路段設置彎道標誌,以完整證明該路段係有設有
彎道標誌的路段,且車輛違規停放在設有彎道標誌的路段上
以上是我的一點淺見,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