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品質不好,不表示可以用一個非法的來取代。
這就像台灣的運彩那麼爛,不表示就該讓地下賭盤合法化一樣。
台灣銀行借貸一堆奇怪規則,還大小眼,不表示就該讓地下錢莊合法一樣。
中油、台塑的石油價格亂訂,不表示就該讓地下加油站合法
計程車的品質不佳,一個就是施壓有關單位去想怎麼管理跟改善,
另一個就是消費者拒搭跟勤投訴檢舉,淘汰掉不合適的部分(或全部)。
但是即使消費者拒搭,頂多表示去搭非法的交通工具合情,但還是一樣不合法
非法就是非法,沒什麼好爭的,
就像不管你尿有多急,高速公路開路肩,即便合情,也還是違規。
政府要處理的,其實不該是針對uber,
而是單純思考「是否讓一般自用車可以從事載客營業」
管你今天是透過app,電話叫車,路招,定點設站等任何形式都一樣,
主要的議題就是「是否讓一般自用車可以從事載客營業」
因為這牽涉到了如果開放,怎麼開放,相關管理辦法該如何?
有了這個管理辦法的依據,才有平台如何合法建立這件事
uber若只是看成單純透過app來媒合「自用車載客服務」,由於現階段這個服務不合法,
不管公司是uber還是vber還是uder,都一樣不該提供這種服務的媒合,提供者就是非法。
這就像,你不能因為透過app或line來媒介色情交易,就說我是新創事業,應該合法化
什麼繳稅、小黃素質等因素,根本就與uber是否該合法無關
唯一要考慮的就只有是否開放一般自用車從事載客營業
只是工讀生都把矛頭指向社會觀感不佳的小黃,來混淆真正的議題
小黃的管理,跟自用車載客營業的開放,根本就是2個不同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