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附上圖,
http://i.imgur.com/OA3npzu.jpg
黑色是馬路的範圍,
紅色是汽車行駛方向,
藍色是機車,
黃色是碰撞點,
事情是這樣的,
上禮拜朋友在開車途中,
因為發現走錯路,
正準備要迴轉,
那條路沒有雙白線或黃線,
圖中凹進去的地方,
是一個停車場的出入口,
朋友正要從靠邊準備迴轉,
據朋友口述有看後照鏡,
當下沒看到後面有機車,
但正當轉過去的時候,
機車就撞上來了,
兩台車速都非常慢,
剛撞到的時候,
機車只是一時不穩倒在地上,
結果朋友一個緊張踩了油門,
導致車子往前爆衝了一下,
也因為這樣導致騎士擦傷跟骨折,
然後警車跟救護車就來了,
騎士因骨折而有開刀,
機車方面只有擦傷,
汽車則是爆衝的時候壓到不明物體,
左前胎破掉,
騎士家屬感覺人還不錯,
警察則建議我們約時間和解,
目前騎士家屬是說等連假後再約,
不曉得以這情況來講,
哪邊責任較大呢?
朋友是想說賠償醫藥費跟修車錢這樣,
一般來說這樣OK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