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uLeo (史都dio)》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請教一下...
: 目前情況是
: 朋友A未注意交通號誌,轉彎時與騎機車之B女擦撞
: 初判表結果是A肇事全責、B無責
: 朋友A有保第三責任險+超額
: B女傷勢腳骨折住院5天
: 出事後朋友A都一直有到醫院每天關心並陸續支付共一萬多元(慰問金+補品、水果...)
: 現在要談和解時,B女父親大開口要150萬
: 保險公司說只願賠20萬
: 請問:
: 朋友A打算去調解委員會,假設調解結果A須賠償B共50萬元,B也同意的話
: 則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
: 若保險公司拒賠,只願賠20萬,B揚言不接受要提告,
: A豈不就只能等被告?...
被告也不用怕
車禍會留案底的大部分只有酒駕跟肇事逃逸
只要是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緩刑的 都還是可以申請良民證
已你描述的朋友A情況 100%不會妨礙他日後申請良民證
留案底也沒差 不痛不癢
150萬都馬講好玩的
我朋友還被女生告腿留疤要去醫美弄除疤 開口50萬
法院判免賠 因為拿不出實質損害證據
這種家屬放給他告讓保險公司陪他玩就好了啦
大部分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超級會估的 20萬大概就是法院會判的數字
就算他以刑逼民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