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包偉銘之子車禍送辦 要父親別現身

作者: asdfg2010 (囧人)   2016-10-19 09:29:46
想請問一下
如果今天碰到逆向的機車
然後對方撞上來而且受傷
是不是自己要完全停住了
才算無肇責?
只要自己的車子還在動
就有可能吃過失傷害這條?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10-19 09:32:00
0肇責就沒有過失,就沒有過失傷害至於撞到逆向的,有些法官覺得你有時間可以煞車沒煞就算你有責任有些覺得逆向闖入你的路權你無責,都馬有過例子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10-19 09:35:00
對方要舉證你有過失才會成立,也就是說如果在完全無法注意而造成的,那就會無肇責,除非撞到斑馬線上的行人,無論如何都有肇責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0-19 09:37:00
無肇責不容易證明阿 除了證據還要法官贊同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6-10-19 09:39:00
可能要急後倒車閃避成功才能無肇責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10-19 09:43:00
最常見行進間還可以0肇責的是她突然闖入你面前就比方說單線道對面突然逆向超車這種的要是她一直逆向很久了你都還沒發現。就很難搞
作者: passionyeh (等待是狩獵中最重要的事)   2016-10-19 09:47:00
上次迴轉視線死角撞到一個闖紅燈的,最後也是無肇責所以那種違規突然衝出來找死的告過失傷害多不成立對方是騎車,不是行人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10-19 09:51:00
我之前也有一次撞到逆向又闖紅燈的機車,初判出來我也是無肇責,只是修車又花了點時間
作者: bbsabc (......)   2016-10-19 09:56:00
還有一種,你行駛在車道上,對方突然從後方把你撞翻,你又翻滾碾壓到行人死亡,因為翻車後已經無法控制車輛,行人死亡責任會算後面那台的
作者: notea (QOO)   2016-10-19 10:06:00
我之前是被隔壁車道A到 自己送了一次鑑定 無肇事因素被對方告過失傷害後 檢方又幫他送一次鑑定還是無肇因就不起訴了
作者: passionyeh (等待是狩獵中最重要的事)   2016-10-19 10:24:00
三寶橫行之下,行車記錄器真的是要標配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6-10-19 10:30:00
簡單說,你有來得及煞車的反應時間,你卻吃定對方不該出現在這車道或是應該讓你,那就很難完全無肇責。反之正常人都不可能反應過來的,就很大機會沒事
作者: wasiwatery (你今天1985了沒)   2016-10-19 10:44:00
這種的 有肇責也都判緩刑吧
作者: vanson37   2016-10-19 11:05:00
民事賠償也是很煩人的一件事
作者: wasiwatery (你今天1985了沒)   2016-10-19 11:10:00
民事賠償有保險就還好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10-19 11:15:00
推樓上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10-19 11:30:00
行車記錄器真是該裝好一點,一堆人渣。
作者: mrher (Definite)   2016-10-19 11:39:00
在臺灣蠻難的,大部分都會被判有部分肇責,除非停紅燈或是已經煞停後被撞才能保證零過失,遇到這種就是衰,實務就是老古板,法官不依決議或判例判,就會被考評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6-10-19 14:31:00
水管很多對向跨黃線逆向撞我方車頭的影片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6-10-19 19:44:00
各打一板很討厭,雙方保費都會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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