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BMW大七霸氣撞毀 Altis維修費出爐

作者: utap2001 (尋找一個漫長的答案 )   2016-11-03 13:22:45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75183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蘋果日報》報導,Altis所屬租賃老闆將車子拖回原廠,車子預估修復費至少28萬元,
將與承租人討論賠償問題;至於ALTIS與BMW車主違規罰單方面,警方將對ALTIS彭姓
駕駛佔用車道開罰600至1200元、併排停車開單告發2400元,BMW大7的車主將以逆向
行駛罰600至1800元、危險駕車開單告發6000至24000元。
28萬元 科科 應該稍微有一點痛
不過大7的維修費還沒出來 BMW應該會全額負責吧
畢竟這次幫他們打廣告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3:28:00
人家正當防衛 要求償啥
作者: wicer5566 (5566得第一)   2016-11-03 13:29:00
這樣就28萬?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3:29:00
板規5
作者: shengkao (底薪是便當)   2016-11-03 13:32:00
汎德早就回應不會幫修,而且也沒有理由幫他修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3:34:00
不是鄉民說是正當防衛法官檢察官就會覺得是正當防衛
作者: deejayken (思思爸)   2016-11-03 13:34:00
關泛德什麼事?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3:35:00
都被開危險駕駛了,還想凹正當防衛?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3:35:00
正當防衛跟以暴制暴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行為大7駕駛這樣其實連防衛過當都不能算也許以暴制暴對付囂張小流氓很讓人爽快
作者: deejayken (思思爸)   2016-11-03 13:38:00
丞相……起風了
作者: lovewhite (不回信 勿寄信)   2016-11-03 13:38:00
這哪叫正當防衛阿......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3:38:00
但是別把爽快當判斷標準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11-03 13:42:00
如果只撞一下然可以說,一直撞還正當勒!
作者: f18g16h14 (A4)   2016-11-03 13:42:00
問個,如果是被砸的時候開車撞砸車的人導致受傷,那算正當防衛嗎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3:45:00
不算,你武器不能大於對方,除非你有急迫必要把車開走又不慎撞倒對方
作者: gk1329   2016-11-03 13:45:00
想太多汎德幹麻幫修 錢太多喔 鄉民老是不把別人的錢當錢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6-11-03 13:47:00
這個就是社會沒有接受以暴制暴必須透過正當途徑只能說運氣真的不好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3:49:00
推文裡面一堆事後諸葛講風涼話 換成是你 你不回擊的話老婆跟小孩鐵定受傷台灣就是一堆法官這種角度 站在事後諸葛的立場判案
作者: IloveZ (醬油瓶不能裝白蘭地?!)   2016-11-03 13:50:00
樓上你問這個只能得到法學理論解答,實際上自己真的遇到同樣的狀況時,只能禱告自己遇到一個有正常人腦袋的法官而已。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3:51:00
正常人腦袋的法官就是照規矩判 怎麼都不會判正當防衛
作者: IloveZ (醬油瓶不能裝白蘭地?!)   2016-11-03 13:51:00
我在回F18大。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3:51:00
美國紐約那個連姓華人 人家也是無罪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3:53:00
樓上你拿美國法律來台灣用?台灣幾時是美國的ㄧ個州了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3:53:00
難道美國法官都不正常? 台灣最正常? Y正當防衛的法理是通用的阿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3:56:00
怎麼不說美國可以擁槍 還有你用的案件是入侵他人住宅你只看到正當防衛四個字 看不到後面的依據?
作者: lancesan (lancesan)   2016-11-03 13:57:00
正當防衛免除的是刑事責任,賠償是令ㄧ回事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3:58:00
抓著新聞連判決的法律依據都沒搞清楚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3:58:00
BLUE 美國紐約那個連姓華人的也是開車正當防衛喔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00:00
看錯新聞了 但是還是不同情況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00:00
根本就差不多的情況啦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01:00
這案例給隨便一個法官看 他會認為大7是"不小心"?你的根本差不多還差真多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02:00
正當防衛當然是故意的阿 誰會不小心正當防衛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03:00
https://goo.gl/Y5iseu 你說的案例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4:03:00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4:04:00
連姓華人是為了情急之下而突圍,他的目的在逃離現場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04:00
美國案子 對方的侵害程度還比較小哩騎士又沒打他台灣的可是4個人直接持棒砸車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4:05:00
然後大七的目的在撞爛對方車子,你兩件事扯在一起也很神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05:00
你可以繼續堅持大7是正當防衛沒關係 反正你不是法官你是法官台灣大概就是菲律賓了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06:00
撞爛對方車子 是因為他以為裡面還有人 他會怕阿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4:06:00
你影片看完,拜託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08:00
你居然連這件事的影片都沒看完 還會怕咧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4:08:00
今天大7如果只是單純把對方車撞開後離開,扯正當防衛當然沒問題。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09:00
鍵盤在手是無敵的阿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09:00
砸車的人都躲開了他在那邊撞人家車子你扯正當防衛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10:00
對阿 你要不要看看你的手這是有沒有眼睛有沒有認真用腦袋去判斷的差別影片沒看完沒仔細想然後扯兩個不同的故事誰比較鍵盤wwwww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10:00
笑死我 你在路上就不要遇到瘋子砸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11:00
你搞不懂正當防衛才讓人笑死wwww扯正當防衛可以扯到這麼歪理的程度暴民的正義wwwww
作者: ariesd (台中長頸鹿)   2016-11-03 14:12:00
別國的法就別拿來說了,這是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作者: sagat666 (只是個ID)   2016-11-03 14:13:00
四屁孩砸車「當下」,開車撞擊對方神A嚇走人跟正當防衛比較扯的上邊,對方沒再砸全嚇跑繼續撞已經是惡意毀損了,屁孩可以告你,某J一直強詞奪理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15:00
之前竊賊被打死的新聞 風向都是站在屋主這邊
作者: supereva (eva)   2016-11-03 14:15:00
這當然不是正當防衛 但對我來說 是「正當以暴制暴」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16:00
很少很少數才會站在竊賊那邊 例如法官寫寫判決 打打鍵盤 都很簡單 殊不知人家當下面臨的風險
作者: supereva (eva)   2016-11-03 14:16:00
先動手的就去死 就是這樣jack reacher那種才是正確的 法律沒什麼屁用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19:00
其實主要是人的心態啦 美國陪審團比台灣法官正常很多
作者: OnesXiao (浩 & 芮)   2016-11-03 14:21:00
防衛過當...當對方無還擊能力時就該停手了...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4:22:00
你連討論事情都不會,今天在討論是否正當防衛,然後你一直扯成人家在怪車主不對
作者: utap2001 (尋找一個漫長的答案 )   2016-11-03 14:23:00
其實法律判決不能只看條文啦 還要考慮當場的狀況 當事人的心態跟動機 這些東西請律師應該都很能發揮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27:00
對方有沒有還擊能力 當場可以看的出來嗎?事後看當然很清楚
作者: smik (xx)   2016-11-03 14:28:00
然後你要扯屋主勒死小偷那事嗎?判決是防衛過當,過失致死,你的風向怪怪的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28:00
但民眾都支持屋主好嗎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29:00
民眾支持>事實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29:00
你在當下的情況 4個持棍小孩可能是短暫躲起來而已啊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0:00
就說事後諸葛最厲害啦 祝推文各位不要遇到一樣的情形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30:00
真。鍵盤YOU TOO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31:00
你絕對會得到跟大七車主一樣判決 也一樣是負面案例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1:00
但有些人 應該是想拿鍵盤跟對方理論吧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2:00
歡迎你堅持你自己的鍵盤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32:00
有一種人 不符合自己觀念的都是社會跟法律的不公平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3:00
八卦版或者爆料公設 大七車主絕對褒大過於扁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33:00
有看完事件過程紀錄的鍵盤跟什麼都沒看在扯的鍵盤誰最鍵盤一目了然說個笑話 八卦板是正義再說個笑話 八卦板的風向都是對的也就從眾跟牆頭草而已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4:00
所以大家都錯 阿就你對??好好笑 我已經笑一陣子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35:00
啊在這邊就大家都錯 你對?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5:00
鍵盤無敵阿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11-03 14:36:00
不意外阿,當下是撞得很爽 其實是腦充血了 冷靜一下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7:00
在當下的情況 4個持棍小孩可能是短暫躲起來而已啊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11-03 14:37:00
當4個屁孩跑掉後再撞就都是多餘的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37:00
wwww 繼續可能繼續扯 連新聞跟影片都沒看完超鍵盤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8:00
4個拿棍棒的人 可能隨時回來砸車阿就說不要事後諸葛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11-03 14:38:00
還八卦風向=正義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39:00
八卦風向至少代表人大多數人的想法也表示大多數人可以理解當下的緊急狀況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11-03 14:39:00
.kimo.com.tw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6-11-03 14:40:00
事後看影片說故事 我也會阿 重點是當場任何情形都可能發生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6-11-03 14:45:00
這不是正當防衛 念點刑法總則
作者: blacklucky02 (BLA)   2016-11-03 14:49:00
車子被砸,故障了,會前前後後的衝來衝去也是正常的啦~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6-11-03 14:55:00
連防衛過當都不算
作者: razor99 (張儀)   2016-11-03 14:56:00
這樣要28萬?
作者: rock1331 (不良角色)   2016-11-03 14:57:00
念法律刑責好像沒什麼鳥用恐龍法官才是真的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6-11-03 14:59:00
撞的第一下 當他有 現在不法侵害 算正當防衛,但四名當事人躲到騎樓下時 ,侵害已經過去,毀損罪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6-11-03 15:01:00
撞這麼多下還正當防衛…以暴制暴啦!爽歸爽也是要負責任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11-03 15:01:00
不管啦,網友說沒罪就沒罪,不照著判就是恐龍法官 XD八卦鄉民94狂,94對~~~
作者: YJM1106 (YM)   2016-11-03 15:03:00
車行向屁孩求償,屁孩再向撞毀哥求償
作者: wih1007   2016-11-03 15:03:00
打砲不戴套很爽,但孩子出來了不會因為是女方主動要求你就不用負責
作者: YJM1106 (YM)   2016-11-03 15:06:00
小錢啦,現場大家都在看氣勢怎麼可以輸人
作者: hisssea (原谷子)   2016-11-03 15:08:00
鄉民都標準吃麵喊燙,都不是當事者很難說真話吧
作者: as981134 (xa981134)   2016-11-03 15:23:00
你只撞一下 說正當防衛還有理 撞好幾次就很難有理了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1-03 15:29:00
1樓你確定這叫正當防衛!!!! 哈哈 那你沒多久就破產了吧
作者: s605171995   2016-11-03 15:36:00
”調頭”回來衝撞是蓄意報復應該無懸念了畢竟你大可直接開走…不過大七車主也不差這幾十萬啦XD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6-11-03 15:52:00
報復跟正當防衛差很多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6-11-03 16:00:00
台灣學法的都恐龍腦,沒什麼好吵的,自求多福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6-11-03 16:03:00
鍵盤法官是你?屋主勒死小偷也一堆鍵盤法官被打臉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1-03 16:10:00
正當防衛歐?? 本案法官只有一句話:有車,不會快跑歐???先搞清楚何謂 正當防衛把比例原則當作前提,就知道何謂正當防衛的成立要件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16-11-03 16:12:00
汎德如果幫修,我想企業形像會增加比那些錢多很多!!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6-11-03 16:12:00
話說,把對方車撞到不能動,你再逃,他就不能追你了 XD若BMW車主說"怕對方車追上來跑不掉"不知道有沒有人信?XD
作者: Geil (Inline Six)   2016-11-03 16:15:00
不只維修 還有一堆人叫泛德送他一台新7 頭殼壞掉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1-03 16:15:00
樓上 問題是車主後來還下車耶 照你這說法 撞完就該跑了這案擺明就是挾怨報復 不用凹一堆有的沒的 在法律的世界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11-03 16:17:00
跟法盲論法就是對牛彈琴啊XD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1-03 16:17:00
別人雞巴不表示你也能跟著雞巴反擊 除非!你真的沒得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1-03 16:17:00
說真的,要是今天不是大七,而是砂石車不爽小屁孩直接輾過去,不知道大家還會不會支持同樣行為的駕駛版上風向大概就是一面倒的譴責砂石車司機蓄意殺人吧
作者: berryc (so)   2016-11-03 16:21:00
鬼島有正當防衛這種東西? 鬼島只有死(傷)者為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11-03 16:24:00
大七後來的行為早不是正當防衛了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6-11-03 16:29:00
BMW撞車的時候(後撞+前撞),Altis車上是不是都沒人?
作者: aa01081008tw   2016-11-03 16:30:00
看推文怎麼這麼挺屁孩那方啊....還真妙XD
作者: rock1331 (不良角色)   2016-11-03 16:36:00
對啦 說的都很有理智啦 當你身處情境時不知道還有沒有想到法律啦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11-03 16:37:00
不是有背景的遇到能脫身就先閃了 科科
作者: b0690151 (阿伯)   2016-11-03 16:37:00
原來 altis還是組的...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1-03 16:47:00
正常人遇到這種事情只會快跑同時報警 誰會倒車去撞?靠腰 幾個在那硬凹的會不會太搞笑了點
作者: iverson005 (艾佛森005)   2016-11-03 16:55:00
被打不能含扣?活該該死嗎????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11-03 17:00:00
就因台灣司法讓人沮喪才使得越多人的情緒寄託在私法正義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6-11-03 17:01:00
如果我是米漿原廠 就免費或是打到骨折價 免費廣告放送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11-03 17:03:00
一大堆粗糙的比喻跟台灣司法一樣沒能考慮細節上的差異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11-03 17:08:00
撞這樣就28萬 果然垃圾爛車
作者: aptx1869 (aptx)   2016-11-03 17:20:00
是我就撞人了
作者: qsc753 (海盜船長)   2016-11-03 17:21:00
鄉民大部分都很理智 遇到會等警察救你~被打死就算了這樣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1-03 17:31:00
笑噴我 本案到底要如何被打死? 你車有因本案失去動力?人有被拖出車外? 沒有! 本案你要離開現場根本輕而易舉被打死 噗噗 笑噴我啦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6-11-03 17:34:00
泛德不幫修當初就不要拿這件事廣告
作者: s605171995   2016-11-03 17:34:00
智商低值得同情,但別妄想法官 檢查官的智商會一樣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11-03 17:36:00
不可能正當防衛的...
作者: Kaisinel (幻象)   2016-11-03 17:45:00
這確實不算正當防衛啊,不過是我開大7我也會這樣做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11-03 18:04:00
要這樣做就賠錢啊 沒啥
作者: richardchiu (new user)   2016-11-03 18:05:00
用車屁股撞車頭,怎樣都划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11-03 18:09:00
現在不法侵害都不見了還正當防衛勒 哈哈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11-03 18:13:00
同樣情況能不能理智是一回事,但不表示怎麼做都是對的看到推文就知道行車糾紛為何那麼多因為覺得對方不對,就認為自己怎麼做都沒錯的人有一堆標準的8+9心態就是這樣「都是對方要這樣,我才如何」
作者: awayaway (away)   2016-11-03 18:27:00
鄉民都喇叭,不然集資幫大七打官司修車囉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6-11-03 18:58:00
28萬 最好對開大七的人有差 大概就你掉一支手機的感覺
作者: kuwanosan (唉唷很屌)   2016-11-03 19:38:00
某J,你真的說錯了
作者: jo4 (jo4)   2016-11-03 20:11:00
撞這樣要28 ?? 開去外面修可能不到10萬
作者: Brujita (Seby)   2016-11-03 20:16:00
出過車禍就懂對錯跟法律完全無關
作者: Kaisinel (幻象)   2016-11-03 20:49:00
推樓上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6-11-03 21:36:00
Altis車主犯的法呢 毀損 傷害未遂
作者: stanleyplus (PLus+)   2016-11-03 21:54:00
ALtis爛車還有人買嗎~~~都被撞到成小鴨鴨了
作者: RMCC (員林劉德華)   2016-11-03 21:59:00
正當防衛要是最小侵害性,謝謝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6-11-03 22:30:00
都砸車了 只用交通條例處罰? 真鬼島
作者: hokkaidosky (平凡就是一種幸福..)   2016-11-03 22:41:00
這樣幫汎德打廣告是沒錯,但買大七的會增加???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6-11-04 00:46:00
鍵盤大七加很多倒是真的
作者: jay199094 (捷)   2016-11-04 02:23:00
撞成這樣還說正當防衛喔 科科法盲理盲多才是真的zz
作者: ohyago (Hey 給我一分鐘的快樂吧)   2016-11-04 02:56:00
大七車主大概是賠比較多錢 贏面子這樣...
作者: pooroo (肥豬人)   2016-11-04 04:24:00
大七車主的確是幹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現實就是大七車主要賠Altis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11-04 07:06:00
人都烙跑還正當防衛喔?
作者: species (Miner)   2016-11-04 08:57:00
一直倒車撞車很難想像是叫正當防衛,車子又沒拿棍子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6-11-04 09:58:00
正當防衛的話應該去撞人, 而不是去撞靜止的Altis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6-11-04 09:58:00
原來死屁孩的阿提斯是租的撞人更不可能主張正當防衛,撞車喝止還比較可能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11-04 10:00:00
正常腦袋的法官就是依法判決,鄉愿式的腦殘回應才是腦袋不正常台灣就是法治教育太差才會一堆理盲只會罵法官。自己選出垃圾立委卻裝死。
作者: john43   2016-11-04 10:06:00
很明顯大七只是想表現:沒遇過真的壞人嗎? 扯那些什麼護妻小正當防衛什麼的太過了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11-04 10:14:00
台灣人除了理盲法盲,還有出事都推給別人的習慣。鍵盤正義超人下次在路上碰到有人撞到你記得也要把對方打到住院才是正義的表現喔^_^
作者: SJKAG (本)   2016-11-04 10:16:00
在台灣 沒有什麼正當防衛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11-04 10:21:00
別說正當防衛了,路人心臟病發幫做CPR都會被告,反正立委只要每天打架和開記者會就好了。等時代力量變成國會最大黨台灣的立法院才算有實質作用。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6-11-04 11:04:00
大7要叫那些死屁孩賠啊 為什麼要泛德修
作者: v9300087   2016-11-05 01:15:00
事出必有因 沒去敲別人的車 誰會去撞你的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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