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前天家裡新車停在路邊白線,車停好熄火後,前方小貨卡沒看到我,
貨卡發動→倒車→後斗直接A爆我的引擎蓋和水箱護蓋,
經原廠估價後16000元。
因為已經進到停車場了,所以警察說不適用道路法規,只能報案做簡單筆錄,
我自己有保乙式,對方無保險;但是對方同意負擔全額16000元現金,
這個情況下大家建議怎麼處理?
我自己的想法是對方都願意全額了,就直接拿現金到
原廠自費維修解決 ←現在打算這樣
另外賣車業務說乾脆16000元拿一拿,報案&筆錄也省下來了,
拿現金先自費處理引擎蓋,之後水箱護蓋等乙式快到期再用乙式修,
這樣一來一往還有倒賺。 ←這樣感覺怪怪的... 爬到前文有說這樣違法
第一次處理這種問題,有點不知所措,先謝謝各位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