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剛好霸佔超車道比較可以拿來吵,
其他就低調給人造成困擾
有的人是可以的話我不給別人造成麻煩,
也儘量讓大家都方便,
所以我會淨空超車道給需要的人
不過這種人少,所以才需要法律規範
但是台灣政府有很多為人詬病需要改善的部分,
偏偏改進的效率又都不快,
台灣人要有更好的生活環境也只能期望國人自律,
可是從這種議題整天爭吵不休來看,
就只能大家繼續忍受惡劣的用路環境了
話說每次說最高速限行駛的人,
真的有用最高速限行駛嗎?
我看紅斑馬抓到的人都說自己開到110、120阿,
怎麼都跟紅斑馬測速不一樣?
我每次遇到的也都不是最高速限,
而且連續好多次都是超龜車後他開遠光燈,
講真的如果遠光燈不違法,
這些人應該也是遠光燈開到爽管大家去死吧,
反正他們的道德準則就是"違法與否"
不過這也沒什麼好吵的,
你沒辦法去強求每個人的道德標準是什麼,
三寶永遠是三寶
※ 引述《yoyoboy1 (就是這樣~)》之銘言:
: 剛剛開車聽警廣, 政府現在為了增進國道車道使用效率
: 交通部鼓勵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 就是說如果車流允許, 請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
: 不要超完車就切走離開, 這樣反而造成車道效率使用不彰
: 所以以後內車道 = 最高速限車道 ≠ 超車道
: 政府這次算不算給之前大家爭論的月經題解答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