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再看最後一眼 千萬落難大牛明銷毀
機師林修帆價值1500萬元的林寶基尼超跑「大牛」,確定明天銷毀了!台中市交通事件裁
決
2013年11月28日晚間,機師林修帆(39歲)駕駛林寶堅尼超跑「大牛」,行經台中市惠中
路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上月底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文,指該輛大牛相關程
序
裁決處說,一般銷毀方式是將引擎、大樑等零件拆下後,連同車體一併切割、破壞,確保
每
裁決處說,該處與回收業者的合約是一年一簽,本年度廢鐵回收合約價格為每公斤5元,
銷?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13/1011057/
網路上有兩派說法,一派認為車主違法在先,1.掛他車車牌 2.車子本身沒驗過 怨不得人
。
另一派認為國家像強盜一樣,強奪他人財物,是為落後國家的做法
作者:
Hua0722 (引æ¸æ®ºè±¡å¶)
2016-12-13 15:03:00強制執法是好事,但為什麼只有銷毁一途,折扣售出也可以為國家加增收入不是嗎
作者:
Tosca (hi)
2016-12-13 15:04:00折扣售出讓原車主買回並無不可 因為人家也是付出代價買回
作者:
Tosca (hi)
2016-12-13 15:05:00比例原則是大問題 未懸掛車牌上路有必要1500萬當代價?
作者:
lightsoul (surrender night)
2016-12-13 15:06:00對比酒駕...
法律僵化啊,跟靈車意思一樣。剛看新聞有個累犯十幾次的酒駕慣犯,到現在一樣全台犯案
作者:
wory (無憂男孩)
2016-12-13 15:09:00法律應該修正為車輛單價多少才不適用,不然公務員誰敢放行
作者: garyfang (荷包空空ing) 2016-12-13 15:10:00
靈車上路有警察敢扣車嗎?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15:10:00爽啦
連沒錢的人都可以一再違法,不如多幫國庫弄點可觀收入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6-12-13 15:11:00未檢的車或是無牌車 應直接定出該罰多少 車不應沒收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15:12:00難道500萬,150萬,80萬汽車犯ㄧ樣違規就應該被銷毀?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6-12-13 15:13:00只要證明並非偷盜所得 有購買證明 就不能沒收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15:13:001500萬、5000萬更貴的車就有豁免權?
就違法的東西為啥還會想說讓他繼續跑?毒品被沒收怎麼沒人問可否開放買回 xD偷帶5000萬過關被抓到沒收,是否也可以低價買回? 哈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15:14:00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廠廠
毒品那個適用刑法 無牌車銷毀是刑法?便宜的車一樣可以折扣買出啊賣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6-12-13 15:31:00殯儀館附近到處跑的違法改裝靈車,鄉下常見的無牌鐵牛車耕耘機,工業區道路隨處可見的堆高機,希望警方不要假裝沒看到,統統依法開單沒入銷毀。
作者:
weisenter (我想當帶給別人幸福的人)
2016-12-13 15:31:00雖然機師很會賺但還是幫他QQ一下 QQ
作者: YJM1106 (YM) 2016-12-13 15:32:00
沒有完稅證明吧~ 就跟走私貨是一樣的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6-12-13 15:35:00酒駕的車也都壓平我沒意見
作者:
meikei (.1234)
2016-12-13 15:42:00我只覺得 他是 沒關係的人 才有這種下場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6-12-13 15:44:00
沒通過安審本來就不該上路
打算省點小錢 炸掉大錢的最好例子....而且低調就算了 跟那些通緝犯還闖紅燈不戴安全帽一樣高
作者:
cyc4aa12 (yoooui777)
2016-12-13 15:45:00可以拍賣啊,看誰買到就自己跑驗車掛牌那些程序。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12-13 15:45:001.這台車進口報單寫USED SALVAGE VEHICLE 也就是已用過
作者: aussieoz (AUssie) 2016-12-13 15:45:00
狂牛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12-13 15:46:00請安全審驗所以最後法院以該車安全審驗沒合格而且未領牌照 上路有危險到其他用路人的風險 認為這個沒入的行政處分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3年度交字第25號上路有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風險 更正
作者:
Tosca (hi)
2016-12-13 15:50:00車主不想送安全審驗 只想把車放在家裡當觀賞用阿=.=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12-13 15:54:00XD 臉好腫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6-12-13 15:55:00沒有合法文件,政府不敢隨便賣
作者:
moaice (丸)
2016-12-13 16:00:00此車來路不明,根本證明說是原廠車,或非國外贓車,只能銷毀
幫大牛QQ...好奇當初是怎麼進口的,為什麼不用審驗
作者:
Numenor (努曼諾爾)
2016-12-13 16:10:00碰上千萬超跑就該法外開恩,有沒有這麼奴啊
要是給你一句“掛別人車牌要付出1500萬代價”就可以通過。那你這種偶觀念跟強姦司法的魏家有何差別最後補一句,台灣人就是鄉愿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6-12-13 16:11:00不掛牌就一般貨物吧??
作者: blink (哇喜 泡泡龍 ) 2016-12-13 16:14:00
爽,合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16:15:00這個ID不是ChinaTaiwan嗎?222
''行經台中市惠中路時,轟隆狂吼的引擎聲引來警方攔停'',還只想放在家裡觀賞勒,是閱讀有什麼障礙嗎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16:19:00觀賞用?所以行逕惠中路狂吼引擎聲引起警方攔停是?某人反串真是無極限阿...臉腫腫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12-13 16:23:00酒駕車壓扁+1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12-13 16:27:00少見多怪 一堆貼牌車被銷毀啊 只是這台貴了點然後有上新聞罷了...
作者:
Dcwei (野心家)
2016-12-13 16:27:00車主行為不可取 但國家法律根本有病
作者:
weisenter (我想當帶給別人幸福的人)
2016-12-13 16:30:00酒駕人關在車裡壓扁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12-13 16:31:00樓上這樣台灣車輛跟人口都少一半XDDDDDDD
作者:
yanli2 ( Yan™)
2016-12-13 16:41:00大家都被模糊焦點了,重點是8325元會不會還給車主?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16-12-13 16:41:00因爲車主不是共犯結構成員,只有依法銷毀ㄧ途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12-13 16:42:00應該要還吧 這錢得來不易啊~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16-12-13 16:42:00成員之一的話,又會有一切合法的新結果出來
作者:
yanli2 ( Yan™)
2016-12-13 16:45:00價值1500萬的8235元,可以拿回家當錢母拜了!請勿私吞
作者:
yanli2 ( Yan™)
2016-12-13 16:48:00抱歉手滑,訂正是8325元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12-13 16:52:00燒掉要坐牢耶 有這麼蠢的人嗎? XD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6-12-13 16:53:00燒錢可以阿,多一條毀損國幣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6-12-13 16:55:00
好像有點爽 XDD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12-13 16:59:00沒事修自己推文幹嘛? 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astHuman (æ•£å‡éƒŽ)
2016-12-13 17:02:00修法沒收後給警察使用...感覺還比較有意義
作者:
jric (ㄚ儒.盜亞)
2016-12-13 17:05:00拍賣不是更能增加國庫收入?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2-13 17:09:00機師真好賺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6-12-13 17:10:00
好賺 錢很多可以買1500萬的車 但不願意繳稅掛牌 笑死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17:21:00來源不清楚無法拍賣吧?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6-12-13 17:40:00兩個字: 活該。竟然還有人護航..
作者: s605171995 2016-12-13 17:42:00
護航真的很好笑,國家的法律碰到1500萬就要轉彎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6-12-13 17:46:00關稅都繳了還不驗車領牌,可能根本形式驗不過的關係
作者:
loloman (吃飽的感覺真好)
2016-12-13 17:47:00真可惜,充公賣錢做公益都比較好
作者:
airkobe (愛兒摳筆)
2016-12-13 17:48:00我覺得銷毀時要錄影 然後上傳水管 點閱率應該會很高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6-12-13 17:49:00銷毀才是真正執行公務,任何形式的回收才是搶奪人民財物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6-12-13 18:04:00搞不好不知道哪個國家幹來的贓車,一堆人在那邊喊充公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6-12-13 18:07:00那種白象就算充公了誰敢接啊 維修費哪家單位預算頂得住?
作者: Cedef (破) 2016-12-13 18:10:00
雖然車主有錯但1500萬感覺有點多(比如更酒駕比起來
作者:
Gugan (Gugan)
2016-12-13 18:32:00法律定在那就該遵守 不滿意去提修法 修之前該怎樣就怎樣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12-13 18:37:00有錢人的玩具貼牌的一堆 剛好這個比較白目而已 法律不需要為這件事轉彎
作者:
horb (猴柏)
2016-12-13 18:41:00基本上 政府做法沒錯
作者:
e1bmwe1 ( )
2016-12-13 18:44:003有語言障礙嗎?在還沒開出門前就要有這認知,又不是被到才修法
作者: Tolachichi 2016-12-13 19:37:00
讚 吵死人銷毀剛好 以後酒駕也應該比照辦理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6-12-13 19:58:00就像偷東西判20年,強姦只判1年
作者:
Boss1983 (No Name)
2016-12-13 20:33:00該罰,可以沒入然後黑白色塗裝成警車。這麼美的東西,居然要拆毀,噁心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6-12-13 20:46:00活該。拉轉拉到烙賽了吧
作者:
st86314 (永永)
2016-12-13 21:09:00為什麼碰上大牛法律就要轉彎?這也要護航哦?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3 21:26:00法律碰到1500萬還不用轉彎啦...但碰到鼎腥魏家就轉彎了...lol...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6-12-13 22:32:00舊款大牛就是驗不過,無法
如果今天要銷毀的不是大牛而是平行輸入的平價車 風向又要變了
依法行政 我們還是法治國家 結果本篇推文理一堆人腦子還是裝著人治的思想...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16-12-14 08:57:00台灣嘛, 看看走鋼索的人在美國的判決。 在台灣早就關了。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6-12-14 11:19:00
沒想到這麼多人支持有錢人違法小小懲罰就好,別罰太多為了符合民意,出現有錢人判生,沒錢人判死的狀況
作者:
ainor (><)
2016-12-14 18:52:00真的撞死人也不一定賠到1500萬沒入拍賣出售入國庫也好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12-14 18:56:00本篇推文滿滿的 有錢屌就大 思想 那頂新魏家也不用關啦關個屁啊 有錢人憑什麼要坐牢 連罰金都不要繳才對坐牢是沒水準的下賤貧民才要坐的 有錢人不應該坐牢
作者:
ainor (><)
2016-12-14 19:04:00民刑不分= =, 那天欠錢不還要不要槍弊算了法條又不是真理沒討論空間 = =, 不然你還在用漢穆拉比法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15 13:03:00法院已經窮盡所有可用的手段,仍無可解決之道不要以為法院這麼僵化,今天又不是一億兩億的毒品銷毀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12-15 21:25:00有版友來信 我才發現我判決書寫錯字號了正確的是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3年度交字第“35”號抱歉 那天可能在恍神 連這個都看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