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領牌上路超跑銷毀 千萬大牛成廢鐵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6-12-14 19:02:31
藍寶堅尼就這樣拆了,我也覺得可惜
但今天我有看到推文
有人說:
藍寶堅尼的銷毀是必要的
因為如果用整車拍賣的方式
那這樣以後就會有很多人用這種方式洗白
違法進口,然後再透過拍賣來洗白車輛
台灣的法律就等於不存在了
所以藍寶堅尼必須銷毀,特例一開就沒完沒了
但這麼貴的車子
難道除了解體外,就沒有別的方式可以達到行政罰的目的嗎?
就算要拆,零件拆一拆賣掉,收入全部充公這樣也行啊
難道沒有比解體更好的方式處理這輛車?
作者: miha80425 (ohsialay)   2016-12-14 19:05:00
除非政府鼓勵殺肉不回原廠維修保養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4 19:05:00
沒有零件拆一拆賣掉是哪招?
作者: p00o99o (YA!)   2016-12-14 19:06:00
就是要故意銷毀你才不會亂來阿 有價值又如何?希望車子得到尊重就乖乖照流程走
作者: ainor (><)   2016-12-14 19:07:00
海關拍賣那麼久也沒事了, 公務機關懶的改法令而己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6-12-14 19:11:00
沒有合法文件的東西,只有這種下場,最省事
作者: oscar1107 (龜苓膏)   2016-12-14 19:11:00
不就是按規定處理一台違法的車,不懂有啥好一直報
作者: ainor (><)   2016-12-14 19:13:00
酒駕撞死人都賠不了那麼多啊~~~有什麼好不報的
作者: flexin ((喘))   2016-12-14 19:15:00
台灣人真鄉愿。今天如果一台破爛國產車,不會有這新聞。
作者: KRSmp (鶇)   2016-12-14 19:15:00
就是要這樣處理那些違法的雜碎才會怕啊
作者: ainor (><)   2016-12-14 19:15:00
在鄉里中,故意做出忠厚老實的樣子以討人喜歡的人。
作者: zzzyyan (demo)   2016-12-14 19:21:00
可以啊 銷毀或者罰鍰車價市價十倍 選一個都可以
作者: berryc (so)   2016-12-14 19:29:00
銷毀真的是很爛的做法,很沒經濟效益. 但這就是民主社會依法行政(咦?) 聽說開怪手的沒牌, 也是違法不覺得這比處決鄭捷還離譜嗎? 開槍的劊子手我就不信沒牌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12-14 19:31:00
貴就要轉彎? 所以以後法律遇到有錢人就要跪下囉?
作者: flexin ((喘))   2016-12-14 19:31:00
拍拍手 >.^
作者: hms5232 (未)   2016-12-14 19:54:00
推樓上和某樓看法
作者: YJM1106 (YM)   2016-12-14 19:54:00
走私象牙也是呀,很珍貴的
作者: hms5232 (未)   2016-12-14 19:55:00
打錯 少個樓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6-12-14 19:58:00
我還覺得太輕勒!應該查扣財產10%
作者: danish (丹)   2016-12-14 20:01:00
?送給國道警察局不就好了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2-14 20:06:00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銷毀最沒爭議 賣來給國庫賺錢? 那好阿請問該賣多少錢? 便宜賣?我說你圖利 否則憑甚麼便宜他?競標? 那若一直流標咧? 公務人員又不是吃飽太閒 玩這幹麼除了流標外 那綁標咧? 更別提法上本來就規定銷毀了
作者: hank0724 (DIDO小武)   2016-12-14 20:17:00
那毒品也來拍賣好了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12-14 20:20:00
已經講很多次了 還要問幾次....= =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12-14 20:25:00
拆一拆賣掉 全買回來再組回去跟拆違建一樣的概念? 你拆我再蓋?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6-12-14 20:34:00
燒毀鴉片真浪費,幹嘛不拿出來賣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6-12-14 20:39:00
銷毀才是最合理的..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6-12-14 20:48:00
銷毀最沒爭議 不然怎樣都會有話講
作者: BALAOVALTINE (賊-OVALTINE-轉職中)   2016-12-14 20:57:00
沒牌硬要上路怪誰?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6-12-14 21:01:00
拆一拆再買組回去不又是大漏洞了嗎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6-12-14 21:13:00
只能說 今天是德國這樣做 風向一定不一樣 說人家不畏權貴 人人平等 拆的好阿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12-14 22:09:00
明知沒牌硬上路 看到一千五百萬就轉彎下跪嗎?鄉民水平..
作者: ruxi (道人)   2016-12-14 23:27:00
違法上路就罰款,每次罰個十幾萬,政府有收入,何必銷毀車子呢?何況這車子不是人民的財產嗎?不受憲法保障嗎?如果是違法取得,那就充公當警用車不是很好嗎?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6-12-14 23:31:00
當警車咧 變爆出局長特權 爽開跑車 油錢保養全民買單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6-12-14 23:33:00
人民財產就不能銷毀? 那毒品象牙 走私蔬菜肉類.....哈哈哈
作者: ipojay (ipojay)   2016-12-14 23:52:00
用這種方法洗白有省到嗎?外國買花一次錢,拍賣再花一次最後用近2倍的錢買到一台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6-12-15 08:09:00
這種事情也不是常常發生,偶爾發生一次就算拿車來賣對政府來說也沒多少錢,政府何必自找麻煩
作者: a22wu (趴趴)   2016-12-15 08:13:00
唉。台灣就是不少人愛鑽法律漏洞,不喜歡照規定來
作者: LLika   2016-12-15 10:25:00
明智做法是政府該把車子賣到國外市場,也可以避免在國內起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12-15 11:20:00
違法就違法 講這麼多有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